(原标题:华润集团原董事长宋林贪污、受贿案开庭 涉案金额超3300万)
2017年2月27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林贪污、受贿一案。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地图中查看指控:2004年至2013年,被告人宋林利用担任华润创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华润集团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领取认股权名义和在下属公司报销个人费用等方式侵吞公共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74.075万元。2005年至2012年,宋林利用担任华润集团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金汇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王宏琨等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合作、奖金审批、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36.3489万元。
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宋林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宋林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人大代表、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8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1985年进入华润集团,历任香港华润石化经理、高级经理、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企发部总经理及华润投资开发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2001年11月任华润创业有限公司副主席兼董事总经理。
2004年12月任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华润创业有限公司主席兼董事总经理。
2006年11月任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2008年05月任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主席,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1年辞去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主席。
2012年当选为党的十八大代表。兼任香港中国企业协会会长、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2012年中国改革年度人物。
2013年7月1日,受香港特区政府委任,集团宋林董事长获任太平绅士(行政上称为“非官守绅士”)。
针对近日的重污染天气,环保部昨日(1月17日)通报称,截至目前,河北省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市,山西省临汾市,山东省菏泽市,河南省鹤壁、郑州、安阳、濮阳、焦作、新乡等14个城市启动红色预警。此外,另有13个城市启动橙色预警。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当发布红色预警(I级)时,启动I级响应,要求停止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必需之外的一切生产活动。华润电力(菏泽)有限公司因此成为被要求停产的企业之一,该企业一位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如果按应急要求关停5天的话,企业的损失将达到1000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