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前香港特首曾荫权涉公职人员行为不当一项罪名成立 获准保释)
72岁的香港特区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接受利益案,其中一项公职人员行为不当罪,2月17日经过陪审团逾19小时退庭商议后,陪审团作出裁决,罪名成立。
对于“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陪审团无法达成裁决,曾荫权获准保释,押后至下周一继续审讯。
香港特区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涉嫌收受利益案今日在高等法院宣布裁决。
陪审团以8:1裁定他第二项控罪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罪名成立;陪审团又一致裁定他第三项控罪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罪名不成立;至于第一项控罪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陪审团无法达成有效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