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至
(原标题:央行集中存管 保障安全)
昨日央行明确了第三方支付机构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客户备付金,今后将统一交存至指定账户,由央行监管。
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
1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实施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17年4月17日起,支付机构应将客户备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该账户资金暂不计付利息。
所谓客户备付金,业内人士解释,我们在网上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或者办理公交一卡通等预付卡时,支付的货款,在收到货并且做出确认、完成消费之前,一直会存放在支付宝、微信、预付卡等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账户上,这笔钱就是我们所说的“客户备付金”。因为第三方支付的特殊性,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会产生时间差,而这小小的时间差会形成巨大的资金沉淀,这部分资金在银行账户里产生的利息收入,就占到支付机构总收入的11%。
按照要求,最终支付机构应将全部客户备付金交存至集中存管账户,但目前设置了缓冲期,也就是首次交存的平均比例为20%左右。各支付机构首次交存的具体比例根据业务类型和分类评级结果综合确定,交存金额根据上一季度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计算。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账户计付利息。
央行有关负责人说,根据客户备付金管理要求,支付机构应将客户备付金的50%以上集中存放在备付金存管银行;另据统计,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有较大部分(2016年第三季度为42%)以非活期存款形式存放。因此,目前实施的交存比例(最低12%、最高24%)不会影响支付机构的流动性安排。
客户备付金所有权属于客户
央行为什么要把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呢?央行有关负责人说,客户备付金是支付机构预收其客户的待付货币资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客户备付金的所有权属于支付机构客户,而是以支付机构名义存放在银行,并且由支付机构向银行发起资金调拨指令。截至2016年第三季度,267家支付机构吸收客户备付金合计超过4600亿元。
随着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快速发展,客户备付金的规模巨大、存放分散,存在一系列风险隐患。一是客户备付金存在被支付机构挪用的风险。二是一些支付机构违规占用客户备付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或其他高风险投资。三是支付机构通过在各商业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办理跨行资金清算,超范围经营,变相行使央行或清算组织的跨行清算职能。甚至有支付机构借此便利为洗钱等犯罪活动提供通道,也增加了金融风险跨系统传导的隐患。四是客户备付金的分散存放,不利于支付机构统筹资金管理,存在流动性风险。
对此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李富有昨日对华商报记者分析,以第三方支付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起来后,有的机构运作不规范,甚至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私自挪用购买理财产品或其他高风险投资,给消费者带来资金损失。央行集中存管,可以防范发生金融风险,保障消费者的资金安全。华商报记者刘百稳
(原标题:央行集中存管 保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