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轿车在停车场自燃车主3年维权终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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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案惊奇】 时报记者 郑舜 通讯员 路余 张熠:2010年时,宁波慈溪的林女士买了一辆奥迪A4轿车。2013年8月,车子在停车场发生了自燃:车头起火,烧毁严重。2015年,林女士将4S店告上法庭,认为是4S店卖的车有质量问题要求赔偿,经评估,她的车损失价值为18万元。但因该车多次搬运,第三方鉴定机构无法确认起火原因。 庭审时,慈溪法院作出裁决,4S店销售给林女士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判决赔偿经济损失18万余元。4S店不服,向宁波市中院提起上诉。日前,中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林女士也最终拿到了期待已久的赔偿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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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轿车在停车场自燃车主3年维权终获赔偿)
本文来源:青年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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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易_NE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