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沁水县推行乡村治理“五个管住”)
规范创新手段 填补管理盲区
本报讯 针对部分农村存在的政治生态不优、乡村权力运行不规范、乡村治理机制不健全以及民主决策、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不到位等问题,今年10月14日,沁水县在郑村镇召开党建例会,全面推行“管住决策、管住资金、管住工程、管住招投标、管住公开”等“五个管住”管理办法,形成了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运行机制,规范和创新了乡村治理。
在管住“决策”方面,该县在实行“四议两公开”的基础上,增加了事前征询民意、乡镇党委审核把关两个环节,注重发扬民主、集中民智、体现民意,既保障群众对村级重大事项的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又强化乡镇党委对村级决策的知情权和审核把关权,确保决策的公众性、公开性和科学性。在管住“资金”方面,以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为目标,明确了资金收支程序范围,规范了资金使用流程,明确把关签批和审核权限,出台了财务管理“四统一”、收款管理“六严禁”、开支管理“十不准”纪律,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形成了规范有序、长期有效的集体资金运行机制。在管住“工程”方面,明确了民主决策、科学预算、工程发包、廉政承诺、管办分离、依规付款、全程监督、验收把关、依规结算、数据归档等10个环节,规范了工作流程,细化了工作措施,让工程建设有规可依。在管住“招投标”方面,建立农村小型工程承包商预选库制度,明确了入库条件、入选办法、抽取办法,加强了对工程承发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在管住“公开”方面,完善了公开流程,规范了公开内容和形式,明确了公开时限,需要公开的内容、流程等,将村级事务还权于民、还事于民,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通过实施“五个管住”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填补管理盲区,规范农村党员干部行为,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新途径。 (韩江鹏)
(原标题:沁水县推行乡村治理“五个管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