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菏泽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本报菏泽9月29日讯(记者 李德领) 近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刻汲取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辨识、评估安全风险,对未按要求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要依法依规严厉处罚。在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方面,严把运输市场准入关,凡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车辆,一律不得营运。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路面巡查执法,严厉打击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各化工生产企业要根据生产操作、工艺技术和设施设备的特点,组织对检维修作业活动和场所、设施、设备及生产工艺流程进行危险源识别和风险分析,凡在检维修作业前未实施风险分析、未采取和落实预防和控制措施的,一律不得实施检维修作业。要针对烟花爆竹经营开始进入旺季的特点,深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对正常施工作业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和各项安全措施。要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坚决停工整顿。
同时,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各级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排查治理火灾等事故隐患。要强化对重点部位和电梯等关键设施的安全管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要严格各类大型聚集活动审批,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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