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 2016-037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王海清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海清先生因身体健康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王海清先生辞职将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在改选董事就任前,王海清先生仍需履行董事职务,辞职报告将自公司新任董事到任后生效。
在此,公司董事会对王海清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8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7月22日,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公司所在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1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杨树军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交全体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以现场表决和传真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监事会成员、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0票回避、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6-039)。
二、会议以0票回避、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其全资子公司抵押贷款的议案》
甘肃亚盛绿鑫集团弘宇啤酒原料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宇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鑫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弘宇公司拟以绿鑫集团自有位于甘肃省酒泉工业园区(南园)的面积为100,004.4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位于甘肃省酒泉工业园区(南园)的面积为28,582. 84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物、价值为1,833万元的在建工程进行资产抵押,向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期限一年,担保合同尚未签署。
三、会议以0票回避、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王海清先生的辞职报告,导致公司董事低于法定人数,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现提名李宗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宗文,男,现年52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曾任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2011年4月至2016年5月任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7月至今任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四、会议以0票回避、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6-040)。
上述第一、三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9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甘肃亚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司”)、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鑫集团”)、甘肃亚盛田园牧歌草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田园牧歌草业集团”)、甘肃亚盛亚美特节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盛亚美特”)
● 本次担保金额:拟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6,800万元的融资担保
● 被提供担保方未提供反担保
● 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以下所属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6,800万元的融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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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担保事项的具体担保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授权经理层及财务部门负责办理每笔具体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三)条的规定: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由于国贸公司、绿鑫集团资产负债率超过了70%,上述国贸公司、绿鑫集团的担保事项需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甘肃亚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100%,法定代表人:高俊平。注册资本:5,000 万元。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农副产品的种植,收购,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啤酒原料的购销,自营或代理啤酒原料的进出口业务,农业新技术开发,化肥的经营。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0,913.12万元,负债总额35,476.84万元,资产负债率86.71%,净资产5,235.28万元;营业收入28,571.77万元,净利润712.26万元。
本公司持有国贸公司100%的股权。
2、甘肃亚盛绿鑫啤酒原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火晓军,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啤酒花及啤酒大麦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啤酒花颗粒及浸膏加工、销售;纸箱生产、销售;高科技农业新技术、农业新产品开发、加工;库房租赁。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52,722.82万元,负债总额为39,373.4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68%,净资产13,349.41万元,营业收入13,384.31万元,净利润-2,971.80万元。
本公司持有绿鑫集团100%的股权。
3、甘肃亚盛田园牧歌草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延林,注册资本:10,000 万元,经营范围:各类牧草产品(包括草粉、草块、草颗粒)的种植、加工、销售; 紫花苜蓿种植、加工、销售;饲料销售;农副产品(不含粮食批发)种植、 销售;农机作业。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71,134.27万元,负债总额45,320.35万元,资产负债率63.71%,净资产25,813.92万元;营业收入18,598.01万元,净利润2,394.05万元。
本公司持有田园牧歌草业集团100%的股权。
4、甘肃亚盛亚美特节水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于 2014 年成立,法定代表人:张杰武,注册资本15,000万元,公司持股100%,经营范围:生产、组装和销售节水滴灌系统及其零件和配套设备。2015年末总资产19,691.66万元,负债总额547.37万元,资产负债率2.78%,净资产19,144.28万元;营业收入4,352.96万元,净利润-53.23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由于担保合同需到实际融资时与融资合同一并签署,因此具体担保内容和形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本次担保自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上述公司获得银行借款资金,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目前,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基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谨慎控制担保风险,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公司本次提供的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通过。本次担保行为主要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并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目前,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137,100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6-040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8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8月12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本公司1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8月12日
至2016年8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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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5月27日、2016年7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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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授权委托书)于2016年8月11日上午9:00 至11:30 分、下午14:30 至16:30在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进行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委托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由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联系人:殷图廷 刘 彬
3、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15楼证券事务管理部
联系电话:0931-8857057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8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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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