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已回购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ST合金 公告编号:2016-056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4日以传真、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7月6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的议案》
结合公司董事更换情况,对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进行调整。
调整后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赵景云、倪纯、姜杰、宋昊、廖晓春;其中赵景云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委员会委员:倪纯、姜杰、屈丽;其中倪纯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姜杰、倪纯、张瑜;其中姜杰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计委员会委员:管亚梅、倪纯、姜杰;其中管亚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ST合金 公告编号:2016-057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4日以传真、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7月6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何芸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的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
附监事会主席简历:
何芸,女,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8年于深圳上图广告有限公司任客户服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何芸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相关情形。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ST合金 公告编号:2016-055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 *ST合金,证券代码:000633)已于2016年3月3日(星期四)开市时继续停牌,并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8);公司于2016年4月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13);于2016年4月8日、2016年4月15日、2016年4月22日、2016年4月29日、2016年5月9日、2016年5月16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于2016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7);于2016年5月23日、2016年5月30日、2016年6月6日、2016年6月15日、2016年6月22日、2016年6月29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截至目前,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如下: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杨德先生及标的公司的其他股东。
2.标的资产:北京霄云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的股权。
3.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内容:公司本次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杨德先生及标的公司的其他股东持有的北京霄云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二、重组进展情况:
自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之日起,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在筹划推动过程中。
1.公司及有关各方对重组方案及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正在进一步协商沟通中,公司与交易对方尚未签订意向协议。
2.公司自停牌之日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和参与各方积极落实交易各个环节的事项。公司已选聘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评估机构、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并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
3.2016年4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2016年5月17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5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