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前海开源沪港深汇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前海开源沪港深汇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前海开源沪港深汇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前海开源沪港深汇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时间自2016年6月3日起,至2016年7月1日17:00止。
2016年7月4日,由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在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对其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见证。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共计200,055,000.27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200,279,950.54份的99.89%,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修改前海开源沪港深汇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200,055,000.27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的100%,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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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6年7月4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前海开源沪港深汇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实施情况
1、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关于修改前海开源沪港深汇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已对《前海开源沪港深汇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前海开源沪港深汇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进行修改,《前海开源沪港深汇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摘要将随后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
2、方案的实施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基金管理费及托管费的调整事项,将管理费费率调整为0.60%,托管费费率调整为0.10%,正式实施日为2016年7月5日。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前海开源沪港深汇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前海开源沪港深汇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前海开源沪港深汇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6日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子公司前海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根据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前海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2016年第七次股东决定,聘任田洁先生为子公司董事,谈朝晖女士不再担任子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聘任田洁先生为子公司总经理,原总经理许春华先生转任子公司联席总经理职务。子公司新任董事、总经理田洁先生履历如下:
田洁先生,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曾任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华润投资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具有丰富的财务、信托、资产业务管理和企业经营管理经验。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