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靖检察院打“苍蝇” 不忘护生态(图))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3日讯“看来现在恢复得很好啊。”4月初,到这里查看生态修复状况的检察官们脸上难掩欣慰的笑容。初春的南靖县靖城镇大房村草坑片区的21亩耕地,绿意葱葱,散发着勃勃生机。曾几何时,这片滑坡不断,荒废多年的耕地,因生态遭受破坏倍受诟病。如今,经过对被破坏的耕地进行除杂、回填、整平,并补种经济作物,这片被荒废的土地恢复了生机。而这一切离不开南靖县检察院检察官的守护。2015年6月中旬,南靖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靖城镇大房村村干部涉嫌贪腐等违法经济问题。为此,该院立即组织检察官介入调查。去年9月底,办案检察官一举突破大房村村干部伙同工程承包商在土地复耕工程中行受贿窝案,涉案金额达20多万元。
虽然案件成功查处了,涉案人员也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但在办案中检察官发现,原本村民世代耕种的土地被征用为取土场,项目结束后本应复耕的土地,却因复耕款被侵吞而一直荒废着,变得满目疮痍。
如何做到既惩处职务犯罪又能有效保护生态环境?”这个问题引起了办案检察官的思考。
“这片21亩左右的土地被破坏,损害的是村民的切身利益,我们检察机关要继续监督,不能坐视不管,应该督促涉案人员限期对土地进行修复和复耕,恢复原状,让村民能够重新种上作物,据此也可以作为涉案人员的从轻情节。”2015年10月底,办案检察官提出该想法,得到了院领导的大力支持。
随后,办案检察官立即牵头组织靖城镇林业站、国土所、大房村委会及涉案工程承包商一同到被破坏的土地现场实地勘察,就如何复耕、及相应法律责任等问题,商定方案,要求涉案工程承包商根据复耕方案,制定复耕时间表。
同时,该院还明确了由南靖县检察院、靖城镇政府及大房村村委会共同监督其履行复耕义务,按照复耕时间表和复耕方式,按期将土地恢复原状。涉案工程承包商表示将不遗余力地按照复耕方案一周内对被破坏的21多亩土地进行平整和修复,恢复土地原状并种上经济作物。
11月初,填土、复绿……随着犯案当事人组织人员进行补植复绿,该片被破坏的土地已全部回填、平整及增加土壤肥力。前来巡查的办案检察官发现,该片土地恢复到了能够耕作的程度,并且全部种上了绿油油的经济作物,让饱受蹂躏的土地焕发出新的活力。
(本报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韩惠安)(来源:福建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