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临汾市民加先生气愤地告诉笔者,其女今年6岁半,9月份应该上小学,他家住尧都区鼓楼北龙抬头小区,户口在解放路派出所辖区,属于解放路第一小学片区。
8月10日他到该校给孩子报名。负责招生的李翼、张淑青两位老师指出其出示的房产证上是其爱人名字,需要提供其名字的房产证,他回答说:我们是夫妻,结婚证可以证明。后经再三解释、央求,终于给孩子报上了名。
8月21日上午,李翼老师进行入户调查,在家里转了一圈后问:“孩子的拖鞋呢?冬天的衣服呢?”加先生答:“现在是夏天,冬天的衣服都收起来了。现在女儿在奶奶家住,衣服和用品都放在那儿了。”他又接着解释,但李老师转身就走。之后他多次去该校,都没有见到负责招生的老师,给校长发短信说明情况,也没有收到回复,其女儿最终没有在该校上成学。
当日上午,笔者赶到解放路小学见到了卫建棠校长,说明来意后,卫校长说:“他跟你说的没错。我们进行入户调查,就是要看孩子是不是在他那个家住。我们在他家没有发现他孩子的拖鞋等日常生活用品,就怀疑那所房不一定是他家。要知道现在户口本、房产证都有可能造假。”
加先生对笔者说,因为错过了其他学校报名时间,导致其女至今没有正常入学,看着小朋友们都高高兴兴地上学了,其女天天哭闹。“我们各项手续都符合解放路小学录取要求,但为什么要剥夺我女儿享受教育的权利呢?”
王正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