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对我的关心和帮助,让我们一家老小有了生活下去的勇气……”,4月2日,当被害人家属小胡接过3000元司法救助金,对屡次来看望她的检察官表示了深深的感谢。
小胡和其丈夫衡华都是外来务工人员,在市郊租住了一处简陋房屋。2014年12月23日傍晚6点,犯罪嫌疑人邱项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240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至金坛市大众4S店路段,与同方向骑电动车的衡华相撞,致衡华当场死亡。事发后邱项驾车离开现场,邱项负事故主要责任。
金坛市检察院在办案中了解到衡华是家中的顶梁柱,家中有一个刚上大学的女儿和三位老人需要赡养。衡华的去世,对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无疑雪上加霜,该院控申科及时指导被害人家属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在两天时间里,完成系列审查、核实手续,为其争取财政专款拨付救助金,并第一时间联系发放,帮助被害人家庭暂缓生活困难。为了让他们感到司法的温暖,该院还积极组织干警开展“爱心救助”活动,不仅从经济上资助、心理上疏导,还在生活上关心。
2014年以来,该院共对30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进行司法救助,发放救助资金10万余元,取到了良好效果。
(原标题:金坛司法救助暖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