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跨国公司避税设下“天罗地网”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3日电(记者何雨欣 韩洁)根据G20峰会领导人声明,到2015年年底完成共同对抗跨国公司避税行为的计划实施达成共识。这对中国而言,意味着通过全面加入国际反避税行动,提升自己的反避税水平,力堵跨国公司的避税通道。“G20启动的这项名为‘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的行动计划,堪称近百年来国际税收体系最大改革。”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廖体忠表示。目前的所得税国际规则是上世纪二十年代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建立起来的,适用于传统经济时代,解决经济全球化初期重复征税问题。
当前,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利润至少50%以上涉及国际交易,跨国资本流动日益便利,加之“避税天堂”等低税率、零税率“洼地”的存在,使得不少跨国公司通过跨境转移利润等手段逃避纳税,国际社会必须携手改革现有国际税收规则体系。
G20确定的改革原则是,利润在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征税。一些业内人士也指出,中国是“世界工厂”,创造着世界的价值;同时中国也是世界市场,实现着世界的价值。G20税收共识总体上对中国等实体经济活动丰富的国家有利,对避税地和低税国家不利。
近年来,全球反避税合作行动一浪高过一浪,中国积极参与其中。去年8月,中国成为《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的第56个签约方,这是中国签署的第一份国际多边税收协议,意味着中国通过加入国际反避税行动升级自己的反避税和国际税收管理体制。
根据G20峰会领导人共识,为防止跨境逃避税,近百个国家和地区承诺在对等基础上实施金融账户税收信息自动交换标准。中国全面加入国际反避税行动,开展国际间税收情报交换,是加强反避税的有效手段。
聚焦
税务部门和跨国公司的“猫鼠”博弈
—从“中国反避税第一大案”说起
反避税与避税,实际上是一场各国税务部门与跨国公司的“猫鼠”博弈,记者将从“中国反避税第一大案”说起,揭秘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
“空有GDP,税收不见了”
M公司是一家全球知名企业,在世界五百强的排名长期名列前茅,总部设在美国。1995年公司在北京投资设立了外商独资企业,经过两次增资,注册资本高达2000万美元。
虽然M公司实力强大,但令人蹊跷的是,它在中国的子公司自设立以来几乎没有什么盈利。企业财务报表显示,除个别年度微利外,多年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6年累计亏损达20多亿元。
但是,从M公司所处的行业看,北京市该行业的平均利润率在12%以上,而这家公司的平均利润率只有负18%。这一反常现象引起我国税务机关的高度关注,并开始对其进行反避税调查。
调查发现,这家公司累计亏损巨大,并不是因为产品在市场上销售差,而是因为利润的一半以上都要支付给美国母公司,作为提供研发服务和技术支持的特许经营费用,也就是说中国子公司利润需至少超过目前的一半以上方能盈利。
在进行了大量论证后,我国税务部门指出其不合理性,并最终获得了美方的承认。最终,M公司的中国子公司补税及利息共计8.4亿元,按照企业目前销售规模测算,其未来每年将为中国增加税收1亿多元。
该案件因数额巨大、影响巨大,被称为“中国反避税第一大案”。一些税务专家告诉记者,这一案件揭示出跨国公司避税的惯用手法—转移利润,即利用不同国家的实际税率差异,不合理地将利润转移,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空有GDP,税收不见了”。
跨国公司避税花样翻新
近些年,一些跨国公司违规避税手段可谓花样百出,不断出新,上演一场场“鼠”逃“猫”捉的大戏。那么,还有哪些翻新的手段值得警惕呢?
—利用避税港,向境外转让股权等方式避税。例如,在某避税港注册的A公司收购中国境内一家公司B公司,三年后,相同投资人在另一避税港注册C公司,C公司以低价回购A公司,继而又以高价转让给另一家在相同避税港注册的D公司,而获利收入主要来自B公司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的升值,本应向中国缴纳税款却最终无法收回。
—借集团业务重组避税。例如,某跨国公司在低税国家或地区设立全球营运或财务中心等机构,全球子公司均需向其缴纳服务费,再通过总部制定的方法将利润在各子公司之间分摊,但这种方式可能直接造成其在中国子公司利润水平大幅下滑,税收减少,这从本质上也是一种利润转移。
此外,一些更隐蔽、更专业的避税手段也经常让人眼花缭乱、防不胜防,如“资本弱化”,即以股东借款形式代替资本输入从而让子公司产生更多利息费用作税前扣除,降低税负。
普华永道中国税收政策服务组合伙人梅杞成说,与众所熟知的偷漏税等违法手段相比,避税行为最显著特征就是利用税法漏洞或特别优惠政策,故意做出与正常商业经营不一致的安排,从而在税收上获利。避税往往采用合法或不直接违法形式,因此识别相对困难,打击难度非常大。
新华社记者 何雨欣 韩洁 侯雪静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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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天堂”知多少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3日电(记者 侯雪静 何雨欣)开曼、维尔京、百慕大群岛……这些虽是小小的岛国,却在全球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因为它们被贴上了“避税天堂”的标签。“避税天堂”是指那些为吸引外国资本流入,繁荣本国或本地区经济,在本国或本地区确定一定范围,允许境外人士在此投资和从事各种经济、贸易和服务活动,不对其征收或是征收极低的所得税。
位于加勒比海上的开曼群岛,可谓全球最为知名的“避税天堂”,宜人的热带气候是岛上唯一资产,但几十年来从不征收所得税的政策,却让这个仅有6万居民的岛国有几十万家注册公司,成为世界第五大金融中心。
除了开曼群岛,国际上能称得上“避税天堂”的还有不少,包括列支敦士登、英属维尔京群岛、巴哈马、塞舌尔、圣基茨和尼维斯、泽西岛、百慕大群岛等等。除免税外,这些国家还有资金进出自由、注册方便、监管力度小、信息保密性强等特点。
例如,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注册要求最低,监管力度最小;泽西岛因其宽松的法律制度吸引了众多的欧洲金融机构;百慕大群岛被视为处理保险及再保险业务的最佳地区之一,世界排名前35位的保险公司中,约半数安置于此。
作者:何雨欣 韩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