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给予更多的关爱。近日,该院未检科宣布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官某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海峡法治在线-法制今报10月29日讯(赖东梅)邵武市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给予更多的关爱。近日,该院未检科宣布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官某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事情发生在2月4日,官某与表弟高某在邵武市严羽公园受到张某等人殴打,遂纠集了表哥邱某等人对张某等人实施报复。9时许,4人对张某实施殴打,邱某拿出刀具将张某捅成重伤。2月8日,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该案经过阅卷、提审、社会调查、听取被害人意见等过程。承办人认为,虽认定官某等人构成故意伤害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官某案发时系未成年人且系在校生,被害人对矛盾的引发与激化有一定的过错,且被害人张某的重伤后果系由邱某的伤害行为直接造成。案发后,官某悔罪表现很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社会矛盾已经化解。
由于官某为初犯偶犯,邵武市司法局对其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意见表明,官某适宜社区矫正。检委会经过讨论认为,官某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关于附条件不起诉的相关规定,该院遂决定对官某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