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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乌兰察布讯(记者 梁喜林 通讯员 杨宝青) 1月7日,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公安局侦破了“2013·11·14”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王某被抓捕归案。
据了解,受害人李某是商都县某学校女教师。2013年11月14日中午,她下班骑电动车回家途中,与正在步行的王某迎面相撞,两人互不相让发生口角。争执过后,李某骑电动车回家,不曾想王某乘坐出租车尾随李某到了她居住的小区。随后,气愤难消的王某在附近的一家五金土产门市部买了一把尖刀,到李某居住的小区楼道内伺机行凶。当日14时许,李某午休后推开家门准备上班,这时王某突然冲过来,将还没来得及关门的李某推进屋用刀刺死。案发后,王某为掩盖犯罪事实,将李某的血迹进行了清理,并将尸体藏在床箱内,之后拿上受害人的电脑等物品,骑着李某的电动车逃离了现场。不料,王某的身影被路边一监控录像捕捉到。经专案组刑侦专家的努力,犯罪嫌疑人的图像被合成。
1月7日,民警在王某家将其抓捕归案。经初审,王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作者:梁喜林 杨宝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