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新闻:今年3月,在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说到有关中国劳教制度的改革方案,年内有望出台,近期不对上访者处以劳教已逐步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浦律师您对劳教制度是否今年会被废止是怎么看的?给我们做一个总结,然后稍候我们进行第二阶段。
浦志强:今年1月7号,孟建柱在电视电话会议上讲中国要停止使用劳教制度,这个应该说让所有的人感到鼓舞,然后今年的3月份,李克强在回答记者问的时候,说年会有改革方案出台。我理解官方的愿望是希望用这种自然解决的方式,在长达一年半的时间之内,让劳教所里头被劳教的人员能够基本上放光,然后停止使用劳教制度,要回避劳教制度合法性的这样一种结论。这样的话,应该说所有在这个制度之下被劳教的人,他可能都会被认为是应当劳教的,也没有什么好讲的。我个人感觉这样的一个处理方案,可能领导人有他自己的考虑,比如说担心振动过大或者其他的方式,但是我自己实际上是不满足这样的,我认为劳动教养制度基于它的特点和历史渊源,在当代它已经不再具有改革的必要性和改革的价值,劳教我们所说的四个基本特征,没有法律依据、不经过法庭审判、权利不受制约、劳教受害人的救济渠道非常有限,并且权利经常被剥夺,这个就是劳动教养制度的一个最根本的特征,如果你要改革劳动教养制度的话,你去掉任何一个特征,都不再是劳教制度,应该是水乳交融的。再有劳教我们没有发现任何一个人,经过劳动教养之后,几乎是可以能够改邪归正的,他们原有的错误继续犯。还有比如唐慧被劳教的时候,并没有停止上访,几乎所有人都是这样的。所以我们就是说劳动教养和中国签署的人权公约是直接抵触的,宪法也规定中国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权利受到保护,任何人没有经过法院的审判,没有经过检察机关的批准或者决定,都不受逮捕,这个人被判刑之前,他不认为是罪犯。所以在这种情形之下,用这种方式保留,无论如何不具有重新示弱的可能。我个人感觉与其花费巨大的资源去谋求小修小补,不如废掉,掉更简单。我们国家有那么多的国家赔偿资金,这些国家这么些年通过劳教制度对那么多的公民作出过不好的举动,如果说这个国家能够低下头来,向自己的公民说一声抱歉、对不起,我错了,我为你作出补偿或者赔偿,只会增强我们这个国家执政党的执政合法性,而不是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