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于2001年6月15日,成员国为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现有蒙古、巴基斯坦、伊朗、印度4个观察员国,以及白俄罗斯、斯里兰卡2个对话伙伴国。
历届上海合作组织峰会回顾
第十二次
2012年6月6日至7日 中国 北京
6日峰会将举行成员国小范围会谈和工商论坛,以及大型美术作品展和睦邻友好文艺晚会等一系列活动;7日将举行与会各方大范围会谈、文件签字仪式、会见记者等活动;将批准《上海合作组织中期发展战略规划》及《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2013至2015年合作纲要》。
第十一次
2011年6月15日至16日 哈萨克斯坦 阿斯塔纳
2011年是上海合作组织成立10周年。这次峰会的主题是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凝聚共识、巩固团结。会议主要回顾总结上海合作组织10年来取得的成就和发展经验,深入分析国际和地区形势发展,对未来10年组织发展方向作出战略规划。成员国元首将签署《上海合作组织十周年阿斯塔纳宣言》,随后共同会见记者。
第十次
2010年6月9日至12日 乌兹别克斯坦 塔什干
峰会期间,成员国元首共同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次会议宣言》,各方一致同意,将继续全面恪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规定。峰会还通过《上海合作组织接收新成员条例》等重要文件。
第九次
2009年6月15日至16日 俄罗斯 叶卡捷琳堡
成员国元首共同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叶卡捷琳堡宣言》等重要文件,会议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胡锦涛在峰会发表重要讲话,宣布中国政府向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多边和双边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提供100亿美元信贷支持。
第八次
2008年8月28日 塔吉克斯坦 杜尚别
成员国元首共同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杜尚别宣言》等重要文件,会议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 》。
第七次
2007年8月16日 吉尔吉斯斯坦 比什凯克
六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等重要文件。会议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和《比什凯克宣言》。
第六次
2006年6月15日 中国 上海
六国元首围绕弘扬“上海精神”、深化务实合作、促进和平发展的主题,提出了上海合作组织发展的远景规划,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五周年宣言》,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六次会议联合公报》。为上海合作组织的下一步发展确定了方向和任务。
第五次
2005年7月5日 哈萨克斯坦 阿斯塔纳
六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等重要文件,并决定给予巴基斯坦、伊朗、印度观察员地位,决定继续采取一系列加强团结、合作反恐、发展经济的具体步骤。
第四次
2004年6月17日 乌兹别克斯坦 塔什干
六国元首正式启动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签署、批准了《塔什干宣言》、反毒合作协议等多份重要文件,并决定采取新举措,推进安全和经济方面的务实合作,建立成员国外交部间协作机制等。在此次峰会上,蒙古国获得观察员地位。
第三次
2003年5月29日 俄罗斯 莫斯科
六国元首讨论了在新形势下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加强协调、扩大合作,促进地区和平与发展等重大问题,并达成广泛共识,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时任中国驻俄罗斯大使张德广被任命为该组织秘书长。
第二次
2002年6月7日 俄罗斯 圣彼得堡
六国元首签署《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3个政治、法律文件,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对上海合作组织宗旨、组织结构、运作形式、合作方向及对外交往等原则作了明确阐述,标志着该组织从国际法意义上得以真正建立。
第一次
2001年6月14日至15日 中国 上海
2001年6月14日至15日,由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组成的“上海五国”元首在上海举行第六次会晤,乌兹别克斯坦以完全平等的身份加入“上海五国”。15日,六国元首举行了首次会晤,六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和《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