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广东、福建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并决定在深圳、珠海、厦门、汕头试办经济特区。
1983年2月,国务院批准重庆市试行计划单列。到1993年共先后设立计划单列市14个:重庆市、武汉市、沈阳市、大连市、哈尔滨市、西安市、广州市、青岛市、宁波市、厦门市、深圳市、南京市、成都市、长春市等相继实行计划单列。计划单列市的收支直接与中央挂钩,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两分,而无须上缴省级财政。出任计划单列市市长的官员级别为副省级(副部级)。
到1993年,国务院决定撤销省会城市的计划单列,计划单列市只剩6个。同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宣布,原先14个计划单列市和杭州、济南两市行政级别为副省级,包括10个副省级省会城市和6个计划单列市,而这些城市统称副省级城市。1997年,重庆设立直辖市,不再是计划单列市。中国目前一共有5个计划单列市:深圳、宁波、青岛、大连、厦门。
1984年春天,邓小平南下广东提出,除特区之外,可以考虑再开放几个港口城市,不叫特区,但可以实行特区的某些政策。同年5月,中央决定进一步开放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这14个港口城市。逐步兴办起经济技术开发区。
1988年4月13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关于建立海南省经济特区的决议,建立了海南经济特区。
1988年5月,中央决定在“中关村”成立中国第一个国家级的高科技园区北京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
1990年4月18日,李鹏代表中共中央、国务院宣布:上海开发开放浦东,在浦东实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某些经济特区的政策。1992年10月11日国务院批复:设立上海市浦东新区,撤销川沙县,浦东新区的行政区域包括原川沙县,上海县的三林乡,黄浦区、南市区、杨浦区的浦东部分。1993年1月浦东新区正式成立。
2005年6月21日,国务院第九十六次常务会议批准上海浦东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2006年5月,国务院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着重综合改革其涉外经济体制、金融管理、土地使用等方面问题。
2007年6月7日,国务院决定,成都和重庆同时成为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正式批准武汉城市圈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2007年12月14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正式下文批准,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2008年4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这是继国务院批复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后,支持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做出的又一重要举措。
2009年2月5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国家战略层面正式在重庆设立“两江新区”。目前,“两江新区”方案目前正由国家有关部门加紧论证,有望年内获国务院批准。这将是中国首个内陆保税港区。也是中国的第三个新区,前两个分别是上海浦东和天津滨海新区。由于重庆市本身就是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因此该新区被认为是“特区中的特区”。
2009年5月,《深圳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获国务院批准通过。这意味着,深圳获得国家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