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6月27日——美国总统杜鲁门排遣第七舰队进驻台湾海峡“阻止对台湾的任何进攻”。
1954年12月2日——台湾与美国签订《中美共同防御条约》,次年3月3日生效。该条约至1979年美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时发布声明时自动失效,随后美国国会通过《与台湾关系法》。
1955年4月——万隆亚非会议上,周恩来公开说:中国政府愿意同美国政府坐下来谈判,具体到台湾问题,中国政府希望能够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湾。
1971年4月10日——美国乒乓球代表团抵京,中美两国乒乓球队互访轰动了国际舆论,被称为“乒乓外交”,中美和解随即取得历史性突破。
1972年2月28日——中美双方在上海签署《中美联合公报》》(上海公报),公报指出:“美国方面声明:美国认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识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出异议。”
1979年1月1日——中美正式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美国宣布断绝同台湾的所谓“外交关系”,并于年内撤走驻台美军,终止美台《共同防御条约》,即“断交、废约、撤军”。
1979年1月1日——中美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中美建交公报》)。公报声明:“美利坚合众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在此范围内,美国人民将同台湾人民保持文化、商务和其他非官方联系”;“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承认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1979年3月——美国国会通过《与台湾关系法》,以国内立法的形式规定要“向台湾提供防御性武器”。
1982年8月17日——为解决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问题,中美两国政府发表了有关中美关系的第三个联合公报《八一七公报》。美国政府在公报中重申了1979年中美建交公报的基本原则,表明美国政府“无意侵犯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无意干涉中国的内政,它无意执行‘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政策。”并声明:“(美国)不寻求执行一项长期向台湾出售武器的政策,它向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数量上将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供应的水平,它准备逐步减少它对台湾的武器出售,并经过一段时间导致最后的解决。”
1983年至1991年——美对台军售从每年8亿美元递减至4.7亿美元,同时以提供技术合作的方式来提高台军的装备性能。
1992年8月——美国同台湾达成了出售150架F-16战斗机的交易,金额达60亿美元。
1995年——李登辉访美,公开宣称台湾是“主权独立”的政治实体。
1996年3月——中国宣布在台湾海域附近进行导弹演习,美国随后派遣两个航母战斗群在台湾以东游弋,这起事件被称为“1996年台海危机”。这次危机中,中美两国军方始终没有交流。
2001年7月6日——美国前助理国防部长约瑟夫·奈发表演讲,称台湾如果宣布“独立”而导致中共出兵台湾,美国将不会冒险介入战争。
2004年5月8日——美国国会通过支持台湾参与世界卫生组织的法案。
2005年——全国人大通过《反分裂国家法》,从法律层面反对和遏制“台独”势力。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孔泉3月10日还表示,美国方面不应该就中方的有关立法行动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中方要求美方遵守国际关系的准则,理解和支持中方的立法行动,不做任何助长“台独”分裂活动和损害中美关系的事情。
2005年——美国众议院通过《2005年国防授权法案》,法案规定:授权总统售台1万4千吨级的‘安克拉治号’船坞登陆舰,提升军事交流至威胁分析、武力计划、后勤支援、情报搜集与分析、战技与战术,军事人员交流层级由上校提升至将军,文职官员提升至副助理国防部长以上。
2008年10月3日——美国政府公布,将向台湾地区当局提供总额64.6亿美元的先进武器。这是自1992年以来,美国最大的一笔对台军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