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金日成访问中国,中朝签订经济文化合作协定,中国不仅将战时费用一笔勾销,又无偿赠送朝鲜8万亿元人民币(旧币)。
1954年,外蒙古向中国提交了包括木匠、泥瓦匠、家具制造、厨师、裁缝、制靴、印染等近40个工种12250名工人的清单。当年中国派出8200名工人,帮助蒙古建学校、医院、疗养院、专家招待所、热电站、玻璃厂、造纸厂、养鸡场等,甚至修复古庙。中国不能制造蒙古提出的纺织厂设备,不惜动用紧缺的外汇到英国订购。
1955年,越南向中国提出援建煤矿、水泥厂、纱厂、发电厂的要求。中国政府派出专家、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并无偿赠送越南8亿元人民币。
1956年,中蒙两国签订经济和技术援助协定,中国从1956年至1959年,无偿援助蒙古1.6亿卢布。
1957年,中国无偿赠予柬埔寨8亿柬元(折合800万英镑)的物资,由柬埔寨政府自由使用,中国政府不加任何监督和干涉。
1959年,中越两国政府签订7份文件,中国向越南提供人民币3亿元的长期贷款和1亿元的无偿援助。
1960年,中国援助几内亚10000吨大米,援助刚果5000吨至10000吨小麦和大米。
1960年7月1日,时任外贸部副部长李强向全国外事会议报告:1950年至1960年6月底,中国无偿援助和贷款总额为40.28亿元人民币,大部分给了越南、蒙古、朝鲜。据《中国统计年鉴》的数字,“一五”计划中的援外占国家基建投资的1/10。
1962年,中国政府和老挝王国政府签订航空运输和修建公路协定,中国负责修建云南孟腊至老挝丰沙里的公路。
1966年,中国对巴基斯坦的4笔无偿援助已达1.8亿元人民币。
1968年,中国再次无偿援助巴基斯坦1亿元人民币。
1970年,中国决定提供给阿尔巴尼亚19.5亿元人民币的长期低息贷款。
1970年,中国向朝鲜提供石油15万吨,1972年增加到140万吨。
1971年,中国与越南签订的无偿援助协议共7笔,援助数额达36.1亿元人民币。这年,中国还同朝鲜、阿尔巴尼亚、罗马尼亚等国签订了援外协议,总额度为74.25亿元人民币,是建国以来对外援助任务最重的一年。
1972年,国家财政对外援助支出51.49亿元人民币,占国家财政支出的6.7%,比1971年上升31.6%。
1973年,国家财政对外援助支出达到57.98亿,占国家财政支出的7.2%,是建国以来对外援助支出最大的一年。
1974年,中国与阿尔巴利亚签订贷款协定,中国贷款给阿尔巴尼亚10亿元人民币。
1976年,中国与柬埔寨签订提供无偿军事援助协定,援助额折合人民币2.26亿元。
1976年,中国对外援助为30亿元人民币,占国家财政支出的3.7%,比上年降低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