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林彪考入黄埔军校第四期,同年转入中国共产党。
1945年6月,林彪当选为中共中央委员(1945—1971)。抗日战争胜利后,由延安赴东北,任东北人民自治军总司令。
1946年6月,林彪任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东北民主联军总司令兼政委。
1949年,林彪任中共中央华中局(即中南局)第一书记、中南军政委员会主席、第四野战军、中南军区司令员。
1954年,林彪任国务院第二副总理(1954-1971),位于陈云之后,邓小平之前,并任国防委员会副主席。
1955年4月,为补任弼时与高岗之缺,林彪与邓小平一起成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1955—1971)。
1958年5月,林彪任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1958-1971)。
1959年,庐山会议后林彪取代彭德怀任国防部长(1959-1971),旋任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1951-1971),主持军委常务工作。
1966年8月1日-12日,中国共产党八届十一中全会在北京举行,选举毛泽东、林彪、周恩来、陶铸、陈伯达、邓小平、康生、刘少奇、朱德、李富春、陈云为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林彪名列第二位,成为毛泽东的接班人。
1969年,中共九大上,林彪的名字被列入中国共产党章程,被称为“毛主席的亲密战友和接班人”。
附:
1907年12月5日,林彪生于湖北黄冈。
1955年9月,林彪被授予元帅军衔,位列朱德、彭德怀之后,排第三。
1971年9月13日,林彪乘飞机外逃,在蒙古人民共和国温都尔汗地区机毁身亡。
1973年,中共中央决定开除林彪党籍,并开展“批林批孔运动”。
1981年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林彪为反革命集团案主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