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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下午3点半左右,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对备受公众关注的杭州“5.7”交通肇事案进行一审判决,被告胡斌一审被判3年。双方家长不满。[详情][滚动报道][分析评论]
核心提示:杭州飙车案被告人胡斌,3日被杭州西湖区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5月7日,胡斌在杭州闹市区驾驶红色三菱跑车,因超速行驶将一位路人撞死。据悉,死者是浙大毕业生。事后,警方调查称肇事者飙车撞人,时速70码,遭到质疑。


新京报7月4日报道 记者从杭州市检察院获悉,杭州“5·7”交通肇事案被告人胡斌,于7月3日被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杭州市检察院有关人士称,对胡斌交通肇事案,西湖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胡斌严重超速行驶,造成被害人谭卓死亡,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5月7日,杭州闹市区一辆红色三菱跑车,因超速行驶将一位路人撞死。据悉,死者是浙江大学毕业生。事后,警方调查称肇事者飙车撞人,时速只有70码,遭到质疑。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新闻回顾: 杭州富家子城内道路飚车撞死路人(组图)
5月7日,杭州市市区一辆红色三菱跑车因超速行驶将一位路人撞死。据悉,死者是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学生,06毕业后在一家通信公司工作。据悉,肇事者于去年12月在杭州市区曾飙车被交警拦下。
(本文来源: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