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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饰不算钱啊?”

2009-07-03 02:02:00 来源: 华商网-新文化报(吉林) 跟贴 0 手机看新闻

  关键词:钱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婚姻登记处

  6月24日,晴天,登记处里人很少。

  9时30分,有对夫妻抱着孩子进来了。

  小男孩看样子也就三岁多,站在办公室里很胆怯地看着大家。男人个子很高,有1.8米。女人眼里满是不屑。

  “离婚都需要什么?”男人一边问一边往出掏东西。孩子突然大哭起来,往外跑,“妈妈,走,妈妈。”女人去拉孩子,哄着孩子。

  男人开始写协议,他说孩子归男方,然后回头看看女人,女人抱着孩子健步走过来,“哼!抚养费一个季度500块。”

  “家里有4.5万元存款,给她3万,我要1.5万。”听到这儿,女人又抱着孩子蹿了过来,“你说啥?3万,首饰不算钱啊?”工作人员忙解释,现在分的是存款,在银行能拿出来的。女人说:“我不管,那些首饰我都要。”

  男人看着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拿着证件说,“出去,商量去。”

  五分钟后,三人又进来了。这回,男人抱着孩子,“把那些破首饰都给她。”紧接着补充,“不管金的银的都给她。”女人也冲上来,“都要写在协议里,有手镯、戒指、耳环等。还有离婚之后,我每周都要看孩子,把孩子领走。”

  女人说完双手抱膀儿,看着男人,满眼挑衅。男人怒了,“看孩子就看孩子,你干啥要带孩子走?你要把孩子带到哪去?不行!”女人不屑地说:“在你家,我怎么看孩子!我必须把孩子抱走。”男人抱好孩子说:“那就别离!”说完,拿着东西就出了门,女的也跟了出去。

  96618记者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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