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9年从日本留学归国的林长民,于五四前后却成为著名的抗日派,这在现代中国的知识者中,颇具典范意义。
在东京早稻田大学读书时期,林长民就学于政治经济科,此一选择无疑为其日后的从政生涯埋下了伏笔。回国后,林氏除在福州创办私立法政专门学校及附属中学校,自任校长,培养急需的治国人才外,也立即投入其时正在各地推展的立宪运动,并很快崭露头角,出任福建谘议局书记长。留日所学对于议会政治的知识,此时已转为实际的运作,终其一生,
民国成立,林长民从1912年任职临时参议院秘书长起,便与民国政治风云结下了不解之缘。次年,当选为众议院议员兼秘书长的林氏,也随同先前加入的民主党一起,转为新组建的进步党成员,并就任该党最重要的机构──政务部部长一职。
1917年7月,挟讨伐张勋复辟之役获胜之势,由进步党转化而来的宪法研究会(通称“研究系”)成员再度联袂入阁(第一次是1913年主要为进步党人组成的熊希龄内阁),林长民也被总理段祺瑞任命为司法总长。但此次组阁也如同北洋政府众多的短命内阁一样,当年11月,随着段祺瑞的辞职,林氏又从在朝变成了在野。不过,由研究系力争的对德、奥宣战总算实现,这使得中国在一次大战后,有可能出席在巴黎举行的和平会议。
与梁启超出游欧洲负有开展国际上的“民间外交”相同,留在国内的林长民也同心同德,利用其特殊身份,将“国民外交”运动做得有声有色,由此成为五四前后极为活跃的政治人物。
1918年12月,为及时进行外交决策,总统徐世昌特命在总统府内设立外交委员会,林长民仍因其办事才能,受命为事务长。在随后出现的几个有影响的民间外交活动团体中,林长民也往往担任要职。如1919年2月12日成立的国际联盟同志会,以林为总务干事;四天后宣告诞生的国民外交协会,也推举其任理事。后一组织在五四期间表现突出,把“国民外交”的真义发挥得淋漓尽致。因为按照该会外交干事叶景莘的说法:“外交委员会成立时,我们早已感觉到政府的亲日倾向,就组织了一个国民外交协会,以备与外交委员会互相呼应。”(《巴黎和会期间我国拒签和约运动见闻》)这样一种民间与官方的配合机制,虽则理想化,但在调动广泛的社会力量,以阻止政府作出危害国家利益的决定方面,确实发生了效用。
林长民也充分利用其出入朝野、一身二任的资格,巧妙地以民间外交推动政府外交。并且,在多数场合,他更自觉地定位于民间,代表国民向政府抗争。
1919年4月中旬,报界披露,外交部曾密电出席巴黎和会的中国代表,令其在对日交涉中让步。22日,国民外交协会的职员即面见徐世昌,质询此事。林长民进而提出,鉴于巴黎和会已时日无多,政府应立即指令和会代表,尽快提交我方各项要求。而其提案应以国民外交协会议决的七条纲领为依据,此即由林长民等人2月21日提出,3月底发给驻法公使胡惟德及和会代表的电文中列举的请愿大纲:
(一)赞助国际联盟之实行;(二)撤废势力范围,并订定实行方法;(三)废更一切不平等条约及以威迫利诱或秘密缔结之条约合同及其他国际文件;(四)定期撤去领事裁判权;(五)力争关税自由;(六)取销庚子赔款余额;(七)收回租界地域,改为通商市场。
林氏指陈,此七条既“已承总统批交外交委员会核议,明日该会开会,即可议及此案。倘能将此七问题完全通过,请由政府电饬巴黎专使提出,实为一般国民共同希望者也”。面对林氏所代表的国民公议,徐氏亦不得不答应“此节自然照办”。
正由于林长民具有这样的优势,以私人身份出访欧洲的梁启超,在党派考虑之外,也可方便地择定其为通报巴黎和会消息的接收人,以便上传下达,影响政府与舆论。
当时进步党在北京地区握有两家重要的报纸,一为其机关报《国民公报》,一即在知识界颇具号召力的《晨报》。以林长民在党内的资历,加以主持《晨报》编务的刘道铿为林之同乡福州人,因而,其与《晨报》的关系自更为密切。4月7日,林氏在该报连载《铁路统一问题》的长文,开宗明义便揭出问题的核心:“铁路建筑权及其投资,即为势力范围之表征。”而其中“根据条约者,为政治性质之路”,此即“以铁路所及为占据领土之变形”,“凡此政治性质铁路经过之地,几即为他国领土之延长”。因此,林氏坚决要求废除不平等条约,收回中国路权,统一由交通部管理。当时林长民等人所力持的“统一铁路政策虽非只为日本而发,而实以日本为主要对象”,叶景莘称其“实是当时抗日运动的一个方面”,与以后的五四事件相关联(《五四运动何以爆发于民八之五月四日?》),确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