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首页-新闻-体育-亚运-娱乐-财经-汽车-科技-数码-手机-女人-博客-房产-家居-健康-旅游-视频 rss

广东转发国办通知 取消五一调休安排

2009-03-27 23:35:39 来源: 新华网 

核心提示:25日,广东公布“五一”放假方案,具体为:全省在5月1日至7日安排放假。之后,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关规定,不得擅自调休、自行安排。27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宣布取消“五一”放假7天的方案。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27日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办关于节假日放假安排的要求,不再沿用25日发布的相关通知进行调休。

新华网广州3月27日电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27日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办关于节假日放假安排的要求,不再进行调休。

广东25日公布“五一”放假方案,具体为:全省在5月1日至7日安排放假,其中1日为法定节假日,2日、3日为周末照常公休,4日、5日两个工作日与9日、10日双休日对调,6日、7日使用个人带薪年休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关规定,不得擅自调休、自行安排。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单位可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和职工本人意愿,灵活安排。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27日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办关于节假日放假安排的要求,不再进行调休。此前凡已与旅行社、酒店等单位签订协议的,个人有意愿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在“五一”期间休长假的,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规定,各单位可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和职工本人意愿,灵活安排。 (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赖少芬) 江小a

【该评论已关闭】
有道
返回网易新闻首页
精彩推荐
网易首页-新闻-体育-亚运-娱乐-财经-汽车-科技-数码-手机-女人-博客-房产-家居-健康-旅游-视频 rss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主编信箱 给网易提意见 新闻地图 历史回顾
About NetEase - 公司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客户服务 - 相关法律 - 网络营销 - 网站地图
网易公司版权所有
©1997-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