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2月5日报道 新年刚过,很多家庭还沉淀在节日的快乐中,刘德明一家却愁云惨雾。
正月初六(1月31日)上午,刘德明驾驶电动车经过汉阳大道归元寺路口时,与一名小车司机发生口角,被小车撞伤左腿,花费了2万多元医药费,肇事男子至今却不露面。家庭困难而还需继续住院治疗的刘家,陷入了困境。
2月5日下午,记者在汉阳医院见到了刘德明。他回忆说,1月31日上午9点半左右,他在弟弟家吃完晚饭后骑着电动车回家,在翠微路与汉阳大道交界的丁字路口遇到红灯后急忙刹车,后面一辆小轿车内的男子吼道:“怎么刹那急?”刘德明回答道:“前面有红灯”。男子让刘德明将车停到一边,刘德明便将车停到非机动车道。此时小轿车却突然启动,前右轮轧到刘德明左脚。路人喊道“车轧到人的脚了”,小轿车才向后倒车。
刘德明忍痛拨打110求救,肇事男子也将车停在路边打电话。汉阳区翠微街派出所民警迅速赶来,将刘德明送医,并扣押了肇事男子的行车证。刘妻余美芳称,医生诊断刘德明左侧腿骨骨折,已花去2万多元的医药费,还需要进行一次手术才可康复。事发至今,肇事男子一直没有露面,医药费是余美芳向亲友借的。
据了解,肇事车是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公务车。汉阳区翠微街派出所民警介绍,肇事男子名叫申红兵,车牌号为“鄂AAW003”,有目击者称,申红兵驾车撞到刘德明,申红兵一直没有下车。记者将情况反映给武汉市人民检察院,该院车管科一工作人员称,申红兵是该院聘用司机,目前正在外地出车,检察院将调查此事。
(本文来源:荆楚网 作者:曾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