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28 14:14:23#@#$#旅客购买的火车票据上,用中外两种文字印有《旅客须知》:
(1)凭本乘车票据有权在国际联运中按客票上注明的发站、到站和经路乘车。
(2)每名旅客乘坐卧车和座卧车时,除客票外,还应持有占用相应铺位的卧铺票。持有卧铺票的旅客免费使用卧具。
(3)凭没有册页客票的票皮或没有票皮的册页客票均无权乘车,且对这类乘车票据不退还乘车费用。旅客涂改过的乘车票视为无效。
(4)有册页客票的册页票本的有效期,自发售之日起往程为两个月,返程为四个月,往返为四个月。未注明发车日期的卧铺票有效期与其客票的有效期相同。
(5)在客票有效期内,如不违反护照行政法规,旅客有权在沿途车站下车,不限制次数和时间。在继续乘坐卧车时,旅客应购买新的卧铺票。运行途中的停留不延长客票有效期。在中途下车或不再继续乘行的情况下,旅客应在列车到达3小时内向铁路提交乘车票据,以便做相应记载。
(6)如不再乘车或乘车已改期,旅客应在卧铺票上所载列车发车6小时前向铁路提交乘车票以便做相应记载。在遵守该条件的情况下,更改乘车日期的旅客有权重新轧针孔并更换铺票,但不多于一次。如果未乘上列车,为继续乘车,旅客应在列车出发后3小时内向铁路提交乘车票据。这时,要继续乘坐卧铺,旅客需购买新的卧铺票。
(7)全部或部分退还乘车费用由发售乘车票据的铁路办理。如乘车票据上没有铁路的相应记载,则乘车费用不予退还。
(8)免费运送的手提行李总重(成年旅客)不得超过25公斤,12周岁以下的儿童不得超过15公斤。
(本文来源:中国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