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4932元

2008-11-20 11:00:34 来源: 中新网(北京) 网友评论 0 点击查看
  •   核心提示:2007年我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4932元,是1978年的40.5倍,年均增长13.6%。

中新网11月20日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今日表示,2007年中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4932元,是1978年的40.5倍,年均增长13.6%。

尹蔚民表示,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初步建立。中国基本确立了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不同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了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初步形成了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基本形成了“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共决、政府监控指导”的企业工资分配原则。

同时,初步形成了工资分级分类管理和宏观调控的体系。30年来,中国职工工资水平大幅度提高,2007年中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4932元,是1978年的40.5倍,年均增长13.6%。

尹蔚民还指出,改革开放30年来,伴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和显著的成就。主要表现是:不断探索符合国情的就业体制,制定实施了中国特色的积极就业政策,城乡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实现了“企业保障”向社会保障的重大转变,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建立;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基本形成;劳动收入分配制度不断完善,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初步建立;实施了人才强国战略,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加大劳动者权益保障力度,劳动关系总体保持稳定。这些工作,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文来源:中新网 ) 尚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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