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调控中,房地产商之所以敢于与中央博弈,在于背后有腐败官员的支持。而腐败官员之所以敢于与中央精神相抗,在于其不可告人的秘密:他们想从漂亮的(房价)泡沫中分利分肥。
●一些领域窝案的阶段性爆发并非是一种规律,它与贪腐行为的潜伏期,以及一段时间反腐败的重点有关。如这段时间地产窝案呈集中性爆发的态势,是中央近年来加大整顿地产业的必然结果。
●"群蛀"(集体腐败)的不断出现再次表明了,群蛀现象总是发生在宗派圈子、裙带关系和官商勾结中。现在更为重要的不是还要制定多少监督制度,而是应对这些年的用人制度真正地进行深刻的反思。
权力腐败意指行为主体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权威或偏离公共职责的现象。权力本身所具有的外在型能力、可交换性和非平等性的特点,使得任何权力只要不被限制,就会发生异变乃至腐败。
权力腐败中最受人关注的是行政领域的权力腐败。
土地管理领域和房地产交易领域的腐败,是近年来最严重的行政权力腐败之一,也最易引起民众愤慨。
公众的这种情绪,和某些地方政府非法强拆、侵害住户权益有关,也和近年来令人难以承受的高房价有关。
高昂的房价是21世纪以来世界各大中城市的普遍现象,但我国国内房价的畸高和房地产利益集团的哄抬不无关系,和行政权的腐败也密不可分。
地产商敢与中央博弈,离不开腐败官员的支持
房地产利益集团是与特权结合在一起的利益群体,它特指依照共同的价值观和共同的利益诉求,且与特权相结合的利益共同体。从获利群体的角度看,房地产经济链条中的利益主体包括房地产开发商、某些地方政府及其官员、部分业主、学者、新闻媒体和银行。
其中某些地方政府及其官员借口搞建设开发,包括危房改造而谋取利益。在一些地方,也许最初的目的确实是为了发展地方经济,给老百姓解决住房问题,但是最后整个旧城改造的结果却是使得大批原先有房的人没有了住房。
高昂的房价坚定了强制拆迁的决心,强制拆迁的政策不仅使一部分人的生活状况没有得到改善,而且大多数人的生活状况反而因此下降。房价越来越高,大多数人越来越买不起房,这显然背离了政府城建和房改的初衷。于是,政府的行为发生异化。房价越高、高档房越多,对当地政府而言,意味着财政税收越多、GDP 增大,意味着领导班子的政绩显著,此外还会带来部分官员的灰色收入。
天价的房地产业背离了经济规律、也远离了民生,而幕后的鼓动者不再仅仅是唯利是图的商人,还有别有用心的地方官员。后者使中央的无数次的房价"挤水"行动归于失败。
房地产商之所以敢于与中央博弈,在于背后有杜世成之类官员(因地产腐败被判刑的原青岛市委书记)的支持,而杜世成之类官员之所以敢于与中央精神相抗,表面上看,似乎是房地产对经济发展具有拉动效应和波及效应,实际上如有记者指出的那样,在于其不可告人的秘密:他们能从漂亮的泡沫中分利分肥---从政绩、声望、权势到金钱、私利乃至美色,一网打尽。
近期地产窝案连发,是中央加大打击力度的必然结果
房地产利益集团与中央政府的博弈不断,影响到中央政府的权威。近些年来,中央政府对开发经济适用房和中低价商品房的明确要求始终受到开发商的顽强抵抗,及地方官员的阳奉阴违。因为它不能产生暴利,且会拉低房价,造成中高档商品房的滞销。房地产利益集团的存在一方面造成贫富差距的急剧扩大,导致社会发展的不和谐。房地产业造就的富人是最多的,在各类富豪排行榜上,高居前位的一半以上的富豪都与房地产业有关。而普通百姓,尤其是因拆迁带来的贫民,与由房地产带来的巨富形成鲜明的反差。由于是一种低成本付出、高利润获取的近乎掠夺性的开发,这就带来了种种的社会问题,近些年来因强制拆迁而上访的民众逐年增加是一明例。
另一方面,房地产领域的暴利激发了大量的寻租活动,官商结合导致了诸多干部的腐败犯罪。
从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金宝、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到青岛市的市长助理王雁、市规划局长张志光、市开发投资公司总经理李辉明的落马,无不与权地交易的房地产腐败有关。安徽省池州市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刘姓商人多次向地方官员行贿,最后以30万元贿赂使仅在位一年零五天的安徽省副省长何闽旭迅速落马。
福建省"土地廉政风暴"所揭露出的党政干部及其亲属涉足房地产业的腐败犯罪规模令人震惊:宁德市市长,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市城乡规划局局长、市土地发展中心副主任、平潭县县长、县国土局局长、县建设局局长等十多名官员,因在棚屋改造、拆迁、农田征用、房地产和工业园区开发等项目中涉嫌腐败而纷纷落马。
近期地产窝案更是不断爆发,如,重庆地产窝案,一年内落马八厅局级官员。绍兴地产窝案牵出了浙江省府秘书长冯顺桥,并致绍兴官场的数十名高官落马。苏州一副市长因土地涉嫌贪1亿多,牵出众多高官,在整个江苏官场引起震荡。
值得指出的是,一些领域窝案的阶段性的爆发并非是一种规律,它与贪官贪腐行为的潜伏期,以及一段时间反腐败的重点和对于案件的深查有关。如这段时间地产窝案呈集中性爆发的态势是中央近年来加大整顿地产业的必然结果,这些贪官及其群蛀现象不是最新形成的,他们的被揪出是中央加大对房地产领域腐败行为打击力度的反映。
地产反腐需解决三大问题,官员应和暴利集团保持距离
房地产领域出现的诸多问题已经引起中央政府的高度警觉。面对一批干部倒下的现实,我们至少应该反思三个问题:
一是在市场经济中,政府的职能究竟是什么。政府部门不应参与谋利,更不能成为房地产暴利集团利益共同体中的一员,或其利益的代表,而应与暴利行业或暴利领域保持一定的距离。正如有学者一针见血指出的那样,"地方政府不能与开发商合谋双赢"。
二是房地产泡沫的形成与我们制度上的缺失有关。尽管我们现在没有比较完整的房地产法典,但是已先后出台了一些相关的行政法规。在充分发挥市场调控作用之时,也应认真落实这些法规,同时健全房地产领域的法律法规,以形成一个健康、理性和规范的房地产市场。
三是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需要反思目前的官员考核制度。考核地方官员的政绩,绝不应该只看近年来盖了多少房,拆除了多少危房,市容有多少改善。不能满足于单纯计算居民住房面积的平均数,因为在这种计算中,极富群体阔绰的住房面积容易掩盖贫困群体住房紧张的现实状况。
干部考核者应看地方政府实实在在地安置了多少人,特别是对于那些低保人员住房状况,政府改善了多少,有多少人的住房在城市改造过程中得到了实惠。同时教育干部及其家属,不要热衷于"傍大款",而应对暴利集团及暴利市场保持高度的警惕和距离。
群体腐败多发生于宗派圈子,用人制度需深刻反思
在地产领域的反腐思考中,尤其需要关注的是其中的群体腐败--"群蛀"现象。
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后以来的"群蛀"现象令人惊叹,如福建闽江工程局特大贿赂窝案、无锡非法集资案、山东泰安案、陈希同王宝森案、辽宁慕马案、黑龙江省绥化市马德卖官案、内蒙肖占武案、福州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民警群体性受贿窝串案、湖南郴州窝案和吴振汉窝案、上海社保案、农行河北邯郸分行窝案、安徽明光窝案、厦门特大走私案等,参与或卷入其中的人员少则十多人,多则几百人。
"群体腐败"不是法律概念,而是指由个体结合而成的群体性的腐败形式或现象。它具有组织性、预谋性、多样性、欺骗性和复杂性的特点。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
一是法人犯罪,即法人组织的权力运行突破了权力的合理界限,偏离了法的运行轨道,成为谋取小团体利益的工具。如,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或领导行贿,企业偷税漏税。二是"群蛀现象",即在一个地区或部门出现多个或者单个作案,或者抱团作案的腐败事件。这在重庆地产窝案中,有典型表现。
在这些群体性的牟利活动中,表面上看起来公权力的运作不是单纯为某个个人牟利,但是事实上,在群体联合作案的情况下,群体获得的利益最后总是能分摊到其中的个体成员,个体因在组织中发挥的作用而最终总能分享到组织"赢利"的一汤半勺。就在散兵状态中作案的个体而言,虽然他没有加入团伙或依靠集体的力量,而只是单枪匹马地悄悄地在某一领域获利,但是他却因整个群体腐败所烘托的风气而获得了一种安全作案的环境;他可能并未卷入某一案件之中,却很可能在清查这一案件时被牵连出。所谓"拔出萝卜带出泥"的含义之一即是指此情景。"群蛀"的不断出现再次表明了,群蛀现象总是发生在宗派圈子、裙带关系和官商勾结中。在各种权力的层层袒护下,已有的任何监督制度都难以发挥作用。于是,尽管有种种腐败迹象的显露,尽管有群众的不断举报,尽管贪官的许多恶行劣迹甚至已成为社会的公开秘密,其传闻在民间不胫而走,也无济于事。
在这里,已有监督制度的形式性和乏力性表现得淋漓尽致。"群蛀"现象的不断发生,使得"一查到底,穷追不舍"精神成为问责制度在廉政建设中真正发挥作用的关键。
所以,现在更为重要的不是还要制定多少监督制度,而是应对这些年的用人制度真正地进行深刻的反思,提高诸如社保基金之类财产管理的透明度,阻截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涉足暴利领域的活动,并使日常的监督制度真正地运作起来。
■一个经济开发区的主任,涉嫌挪用逾亿资金为一家不具相关实力的开发商作贷款担保,并帮其一次又一次进行低价拿地的运作。
■这一官员很受地产商欢迎,他的官做到哪,有的地产商就跟到哪。他就是重庆地产窝案的主角之一唐文峰。
■重庆中院的庭审和南方周末的庭外调查,为公众揭开了"重庆地产窝案"的又一官商勾结内幕。

西部建材城是重庆地产窝案的一实物样本。图为俯视的烂尾建材城。本报记者 丁补之/图
11月11日,"重庆地产窝案"的主要涉案被告--九龙坡区原区长黄云因受贿232万元获刑13年,王斌因受贿财物163万元获刑12年。始自去年7月的重庆地产窝案,一年内八名厅级干部落马,涉案官员为重庆直辖以来之最。
另一涉案主角--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唐文峰也于11月7日在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受审。他被诉挪用公款、受贿以及滥用职权三宗罪,主要涉及利用经开区项目及工程寻租,牵涉资金2亿余元。其中1.1亿公款被唐文峰用于帮助担保西部建材城的开发商大雅公司贷款。
南方周末对唐案作了重点关注。记者在庭外查明,大雅公司前身只有一间月租费为200元的办公室,靠虚假注资伪装成大公司套取国有资产,工商注册资料和唐文峰曾任职的经济开发区律师团法律意见均证明了这一点。唐文峰一手帮该公司从一无所有到实现上亿的"资本运作"和土地运作,最后自己也身陷其中。
坊间曾称重庆地产窝案为"风起云涌",此语暗合涉案厅局级干部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唐文峰、市规划局原副局长梁晓琦、九龙坡区原区长黄云、市规划局原局长蒋勇四人姓名,唐文峰正是名列"峰琦云勇"之首。
此前,舆论曾猜测相关被告或牵出更多纵深关联,冀图厘清城市高速发展背景下土地与城建背后的寻租、贪腐等灰色利益之网。但随着唐案开审,黄、王二人宣判,"地产窝案"至此局至尾盘,惟余蒋勇一案。
靠同学关系攀上唐文峰
唐案于11月7日上午10时在重庆市五中院开审,直至下午近6时方告结束。
南方周末记者在庭外了解到,唐文峰主政重庆经济开发区10年,各种检举和非议之声不绝如缕,但一直岿然不动。更有举报人员通过中国驻洛杉矶总领馆向北京中纪委转寄材料,以期引起有关部门注意。
庭审透露,唐文峰违法违纪一案,早在去年4月即因国家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员办的审计报告而初露端倪,至今年3月底中央纪委专案组将其双规,随后转入司法程序。
庭审期间,唐文峰表现平静,一度闭目养神,双脚打拍颇为轻松。他对检方的证据一概认账,但对部分指控存有异议。至被告陈词时,他显得早有准备,长篇悔过娓娓道来,其中提到"自己刚愎自用,不懂得官场潜规则"。此案当日未能直接宣判。
检方起诉称,唐文峰涉嫌挪用公款达2.15亿,分别提供给"大雅"和"成盛"两家公司,助其进行项目运作和渡过资金难关;而其被认定的982万元受贿额中,更有840万元来自于这两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另外142万元则来自在经开区城建工程上斩获颇丰的另五家企业。
检方指控中,最让人瞠目的是唐文峰对大雅公司的"帮助"。
检方指控唐文峰前后共动用经开区土地储备中心1.1亿元,为大雅公司提供全额质押担保向银行贷款。此外,同样是在一处道路建设项目未验收的情况下,借出1500万元给大雅公司周转以解其资金燃眉之急。大雅法定代表人何下先后五次同样以过节、生日礼金名义送给唐文峰各1万元。
南方周末记者查明,2003年3月,大雅租用的办公室为一间普通民房,不足60平方米,月租为200元。
这样一家皮包公司攀上唐文峰,和该公司的另一股东--前重庆渝北区计生委副主任吴兴富有关,吴是唐文峰的高中同学。庭审中唐文峰称,吴兴富称大雅公司的老总何下很有实力,"我便轻信了"。
公开履历表明,唐文峰生于1948年12月,为重庆北碚区人,早年曾入伍,转业后从基层做起,1990年代在合川市任职并官至市委书记,后上调重庆,1997年7月至2007年8月任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很霸道,又很大胆。"曾接触唐文峰的人士透露。
"用国资骨头榨国资油"
南方周末记者在庭外查明,2003年3月大雅建材成立时,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但工商资料中并无银行入资凭证。后重庆经开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团在2007年7月底的一份法律意见书上称,该公司设立涉及虚假出资。
由于攀上了唐文峰,大雅在成立不久后,即获得重庆北部新区经开园一块145亩土地的使用权;2004年4月,又拿到了一块336亩的土地,该地块出让金为1亿364万元,但大雅一直未履行协议。
检方指称,2004年7月,因资金困难,何下邀请唐文峰到重庆郊区铁山坪休闲,途中请求帮忙,并承诺事后分其该项目10%的干股。
随后,从2004年12月至2005年9月,唐文峰先后五次动用经开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自有资金1.1亿元提供全额质押担保,为大雅建材在银行贷款人民币1.1亿元。
这些贷款并未经过经开区管委会讨论,由唐文峰"一枝笔"完成,且无任何担保与反担保。"公款不能为私人企业提供担保,你知不知道?"庭审时面对检察官的查问,唐文峰回答:"当时不知道。"
大雅的神奇还在于,这家没有任何工程资质的建材公司,在未经招投标情况下,即以BT名义获得承揽汉渝路改造工程。同时,在唐文峰帮助下,大雅获得民生银行重庆分行贷款3000万元。
2006年,大雅建材又经由协议出让获得一宗面积为117亩的土地。
对此,重庆经济开发区律师团的法律意见书指称,"大雅……以自有资金取得少量土地使用权,随后以经开区注入的资金取得其余大宗土地使用权。"
之后,工商材料表明,2007年1月,经过"大雅建材"和"大雅地产"之间的股权结构调整,土地等优质资产全部转归"大雅地产"名下,而欠经开区等单位的巨额债务,则留在了几乎空壳的"大雅建材"。
"大雅土地权取得及流转涉嫌非法审批、非法转让。"这份经开区法律顾问团出具的意见书称,"大雅……并不具有相应开发实力,其实质是由经开区'注入'巨额资金和'注入'土地,呈现出一幅典型的'用国资骨头榨国资油'的景象。"
建材城一期完工后,唐文峰主动提出并确定9间门面,以每平米2000元的价格买下。该处门面市价为每平米7000元左右,仅此一项的差价即为652万元。购买后唐文峰又将这些门面返租给大雅公司,前后共收取租金50余万元。
目前,西部建材城二期、三期已成烂尾工程,市场已彻底中断运营。深陷其中的约200家铺面商户,至少已损失5600万元。
泥足深陷的还有建材城的二十多家承建商,他们被拖欠工程款两亿多元,至今讨要无果。
官做到哪儿地产老板跟到哪
唐在任期间从不避讳和公司老板往来,和唐多有接触者告诉南方周末。
检方提及,唐文峰的另一个爱好是打牌赌博,各老板投其所好,经常和他出入高档娱乐场所,打牌时老板们主动为其垫底,动辄万元,这成为唐文峰收入的另一个来源。
检方指控还表明,早在和大雅公司接触之前,唐文峰已开始大肆收受礼金等贿赂。
2002年,唐文峰即以过节收礼、收生日礼金的方式收受贿赂。从2002年至2008年期间,重庆成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用胜先后19次交给唐文峰168万元,最初每次的礼金为1万元,不久后这一数字即飙升至10万元。
陈用胜1989年在合川成立成盛公司,其时正是唐文峰在合川任市委书记期间,二人当时即已熟识。唐文峰调任经开区后,成盛公司随之转战重庆,并先后拿下经开区多个项目。
唐文峰提供的便利不只如此。2007年4月,成盛建设公司向唐文峰借款,唐随后通过经开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挪用9300万元给该公司。
检方陈述,借款事宜并未经经开区管委会讨论同意,为唐文峰擅自决定,"大笔一挥,数千万元现金就落入了私人企业腰包"。
唐文峰生财之道还包括将受贿所得投资到行贿人的公司,以钱生钱。起诉书表明,唐文峰及其亲属共投资500余万元购买挖掘机,出租给成盛公司,按期收取租金,至案发时,已收取80万元。
除前述的受贿和挪用公款罪外,唐文峰还被指控犯有滥用职权罪,因其在企业改制中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2462万元。
戏剧性场景出现在法院宣布休庭之后。唐文峰被带离法庭之时,背后突然传来"腐败分子"的斥骂。前来旁听的二十多位经开区鸳鸯镇居民,因土地侵占及拆迁问题一直未获解决,当庭控诉唐文峰种种行迹,要求对其"法办严惩"的高呼和斥骂久久未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