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13万丰胸仅增2.3cm 法院判护理店全额退款

2008-09-17 00:45:01 来源: 金羊网(广州) 网友评论 0 点击查看
  •   核心提示:陈女士轻信丰胸广告,花费13万元做护理,胸围却仅仅从原来的77.7厘米增大到80厘米,遂将护理店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护理店超范围经营,且护理达不到承诺的护理效果,退回全部款项给陈女士。

新快报9月17日报道 轻信丰胸广告,花费13万元做护理,胸围却仅仅从原来的77.7厘米增大到80厘米,陈女士美好的丰胸计划宣告失败。昨日,记者从东莞市法院获悉,法院判决护理店超范围经营,且其护理也达不到承诺的护理效果,退回全部款项给陈女士。

轻信丰胸广告斥巨资“丰胸”

2006年初,东莞市虎门某日用百货店大量印发宣传资料,宣传并承诺圣某娜产品具有21天丰胸的效果。正为胸部发愁的陈女士看到宣传资料后怦然心动,抵挡不住店员的劝说,决定在该店做胸部增大及提升护理项目。由陈女士在该店购买包括圣某娜等护理产品,并由该店进行免费护理。该百货店从2006年1月21日开始为陈女士做护理。在做完第一疗程后,因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4月23日,陈女士强烈要求该店作出书面承诺,内容为:顾客陈女士在我公司东莞市虎门某日用百货店做美胸卡四万伍仟元(折后四万元整,计30次护理),赠60次护理,共90次。保证可做大到2-8厘米,提升2-4厘米,如做完90次没达到以上效果,我公司将提供免费护理达到以上效果为止。

随后陈女士继续做第二、第三疗程,至9月11日结束,陈女士在该店共消费133678元,胸围却仅仅从原来的77.7厘米增大到80厘米,陈女士美好的丰胸计划宣告失败。

法院判护理店全额退款

看着自己13万多元打了水瓢,丰胸不成反而压力倍增,陈女士向东莞市消费者协会投诉,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陈女士只好向法院起诉。

经法院查明认为,由陈女士在该百货店购买包括圣某娜等护理产品,并由该店用该护理产品进行免费护理,因此双方之间不构成买卖关系,而是消费服务合同关系。该百货店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并保证达到承诺的护理效果。从陈女士提供的原始数据和在海军虎门医院体检的数据来看,实际上陈女士的胸围只是增大了2.3厘米。因此,法院确认该百货店的护理达不到承诺的护理效果。该百货店作为经营者应当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合法经营,但却超越经营范围从事护理业务,其行为是一种欺诈行为,且其护理也达不到承诺的护理效果,法院判决该百货店退回全部款项给陈女士。(记者 邹柳洲 实习生 张晓丽 通讯员 谢锐勤) (本文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 桃花与剑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点击查看。】
有道
匿名
精彩推荐
网易新闻,满足你的知情权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主编信箱 给网易提意见 新闻地图 历史回顾
About NetEase - 公司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客户服务 - 相关法律 - 网络营销 - 网站地图
网易公司版权所有
©1997-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