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核准许霆案判决 5年刑期正式生效

2008-09-06 01:23:05 来源: 东方网 网友评论 0 点击查看
  •   核心提示: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广东省高院的判决,许霆被以盗窃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正式生效。法院认为许霆盗窃案主观恶意性相对较小,可以适用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信息时报9月6日报道 记者昨日从相关渠道获悉,备受关注的“许霆案”尘埃落定,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广东省高院的判决,许霆被以盗窃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正式生效,其律师张新强昨日正式从广州市中级法院收到这份签发日期为“2008年8月20日”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有律师认为,这份裁定将对以后类似案件起到一定的指引作用,并预测最高法院或者全国人大法工委会随后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或立法解释完善法律。

“许霆案”从无期改判5年

2006年4月21日21时许,许霆到广州市一商业银行ATM取款机取款,同行的郭安山(已判刑)在附近等候。

输入取款1000元的指令后,柜员机即出钞1000元,而账户只扣除了1元。于是,许霆先后在该柜员机170次主动指令取款174000元。同行的郭安山也趁机先后取款19000元。2007年5月,潜逃中的许霆在陕西宝鸡被警方抓获,17.5万元赃款已挥霍一空。

2007年11月20日,广州市中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许霆无期徒刑。此事引起全国热议,不少法律专家提出“判得太重、许霆属不当得利不是盗窃行为”等观点。

今年1月,广东省高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3月,广州中院作出判决,许霆改判5年。许霆不服上诉到广东省高院,5月23日被省高院驳回。

最高院或出台相关解释

因为该案的量刑是在没有法定的从轻情节情况,在法定刑以下量刑的,判决必须经最高院核准之后方能生效,广东高院随即依法报请全国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一审和二审的判决,许霆被判有期徒刑5年。裁定之宣告之日起生效。

对于这份最终裁定,广东几名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均表示,会对以后类似案件起到一定的指引作用。因为许霆案之所以引起强烈反响,就是因为他的“罪行和量刑”似乎并不对称,虽然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注:依据法律规定10万元以上为特别巨大)的,就要承担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这一规定是十几年前出于保护国有资产不受侵犯的背景下出台的,那时候10万元相当于现在经济发达地区百万元。

考虑到我国是制定法国家,判例只能起到指引作用,不能作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判决依据,有律师推测,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人大法工委会随后可能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和立法解释,以保证法律的严肃性。

看看最高法院如何定案

许霆属于“盗窃金额机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本应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但考虑到许霆是在发现自动柜员机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临时起意盗窃,其行为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与有预谋、有准备盗窃金融机构的犯罪相比,主观恶意性相对较小;许霆是趁自动柜员机发生故障之机,采用输入指令取款的方法窃取款项,与采取破坏手段盗取钱财相比,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对许霆可以适用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注:来源于许霆案最高法院裁定书 (本文来源:东方网 作者:李朝涛) 孙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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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M机出故障,男子恶意取款是否该判无期?
icon ATM机出故障,男子恶意取款是否该判无期?

广州一男子趁银行ATM故障时恶意取款17.5万元被法院重判无期徒刑(详细),此案成为讨论热点。该男子的父亲在接受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采访时连称冤枉,并语出惊人:“如果上诉失败,我将会去教唆别人的孩子犯事。”(详细)

 事件发展过程  
·5.22:许霆案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2日下午,广东省高级法院就备受关注的“许霆案”进行宣判,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许霆被判5年有期徒刑,罚金人民币2万元,并退赔其从银行ATM机上取出的17.3826万元。[详细]
·4.9:许霆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9日上午,许霆正式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许霆坚持认为自己的行为只是民事关系上的过失,而不是刑事犯罪,应该不构成盗窃罪,二审应作出无罪的判决。[详细]
·3.31:一审重审 许霆以盗窃罪获刑五年
    广州中院以盗窃罪判处许霆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两万,追讨其取出的173826元。许霆当庭表示不上诉。许父拒绝还钱,称将继续上诉。[详细]
·2.28:许霆案拟呈报最高法院
    进入重审程序的“许霆案”将由广州中院逐级呈报至最高法院进行请示。法律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必须经最高法院核准。[详细]
·2.23:许霆庭上自辩遭声讨 网友定其七宗罪
    22日,许霆案重审经媒体报道后,许霆在庭上的经典语录引起了众多网友的非议,不少挺许派“倒戈”。[详细]
·2.22:许霆案开庭重审 许霆庭上爆惊人之语
    检察机关出示了部分新的公诉材料,继续指控许霆犯有盗窃罪,许霆及其辩护律师仍做无罪辩护。[详细]
·1.10:广东省高院裁定许霆案"发回重审"
    1月10日,广东高院确认,许霆案已经裁定发回广州中院重审,许霆的辩护律师表示将继续为许霆作无罪辩护。[详细]
·1.7:八名律师上书最高法院
    1月7日,8名律师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出以10年前的罪刑标尺来衡量今天的犯罪行为,不符合社会实际。[详细]
·12.24:银行工作人员称ATM机厂商已赔偿银行
    24日,事发银行一名工作人员透露,因ATM机故障给该行造成的损失早已得到ATM机生产厂家的赔付,银行并无损失。[详细]
·12.23:法学专家研讨 许父上央视喊冤
    许霆的父亲在接受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采访时连称冤枉,并语出惊人:“如果上诉失败,我将会去教唆别人的孩子犯事。”[详细]
·12.22:许霆的同事称许霆逃亡中曾联系银行
    许霆的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同事向记者透露,许霆在逃亡中曾主动联系银行,但银行的说法把许霆给“吓着”了。[详细]
·12.19:许父借款20万为儿子打官司
    许霆的母亲待业在家,一家三口每月的收入不到1000元。为了儿子的官司,许父从亲戚朋友处东拼西凑了20万元。[详细]
·12.18:网上调查显示9成网友认为量刑过重
    九成以上的网易网友认为银行有错在先,法院不该重判被告小许。[详细]
·12.16:ATM机出故障 男子171次恶意取款被判无期
    2006年4月21日晚,被告人许霆在广州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取款机出故障,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许霆潜逃一年后被抓获,以盗窃罪被判无期徒刑。[详细]
各方观点:
何兵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为什么法官的判决民间死活不服?焦点无非是量刑太狠,有失公允。[详细]
秋风 知名宪政学者
  许霆案暴露的正是这种条文本身机械,而法官又只能机械适用条文的法律制度的荒唐之处。[详细]
欧阳晨雨
  恶意取款和贪官监守自盗的社会危害性对比,孰重孰轻?结果,恶意取款者十余万换了无期徒刑,许多大贪官却只判几年徒刑。[详细]

许章润 清华法学院教授
  这个案件发生在金融机构和它的服务对象之间,首先应该在平权的基础上,运用民法条例来解决。[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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