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开煤气自杀未遂 因危害公共安全获刑1年

2008-07-25 02:05:55 来源: 北京晨报(北京) 网友评论 0 点击查看
  •   核心提示:27岁的河南女子赵荷月因与男友发生感情问题,产生轻生念头。今年3月9日中午,她在租住的房屋内打开燃气自杀未遂,却因危害公共安全获刑1年。

北京晨报7月25日报道 因与男友发生感情问题,27岁的河南女子赵荷月产生了轻生念头。今年3月9日中午,她在租住的房屋内打开了燃气开关……赵荷月自杀未遂,但她的自杀行为却为她换来了一年的有期徒刑。法院认定,赵荷月以危险方法危害了公共安全。

今年3月9日中午11时许,赵荷月在其租住的房间内,打开了燃气开关,使天然气外泄,致使附近住户被紧急疏散。当日13时许,赵荷月被赶来的民警当场制服。民警赶到现场后,楼道里已经弥漫了浓重的煤气味,物业工作人员赶紧关闭了煤气总阀门,民警也赶紧疏散楼内的居民。开锁公司的人员到场后,头有些晕但意识还清醒的赵荷月听到门响,起身关闭了阀门,然后打开了门。

昨天上午9时20分,赵荷月被带入法庭,整个庭审过程中,赵荷月情绪一直都比较激动。她说,事发前一天,她刚刚和男友叶某发生了争吵。第二天,她便想到了自杀。自杀前,她做了四件事情:一是她打电话给房东,让房东来收房费;二是把家中的小狗抱出了门外;三是写下了遗书,遗书中有一句话:“不要惊扰到邻居。”最后给叶某发了一条短信:“我就要死了,如果你有心,请照顾好我的父母……”赵荷月回忆说,“我当时没想到会给大家带来这么多的麻烦。”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赵荷月的行为威胁到了不特定人群的生命财产安全,已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法官也当庭劝说赵荷月,今后不仅要善待自己的生命,做事也要多顾及他人。东城法院刑庭庭长狄启骋表示,并不是所有开煤气自杀的行为都会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诉。如果是在独门独院内开煤气,没有影响到周围其他居民,就不会以犯罪论。但如果在高楼或是人群比较密集的地方采用此种方式,造成一定影响的,将会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诉。 (本文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姜晶晶) 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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