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古城门遗址广场被挪用建商业住宅遭质疑(图)

2008-07-19 11:03:00 来源: 大河网(郑州) 网友评论 0 点击查看
  城市开发与文物保护的对峙,除了引发政策、法律间的争论与纠结,更关乎城市文明程度和民心所向。

  “隋唐定鼎门遗址广场被作为商业住宅用地开发了。”连日来,这一消息在大河网“洛阳城事”板块中被迅速传播,跟帖灌水者达3000多人次,成为这一板块中最热门的话题之一。

  隋唐定鼎门遗址位于洛南新区隋唐城遗址公园东南角,规划中的定鼎门遗址广场位于遗址前南北走向的龙门大道与东西走向的古城路交叉处,规模为324亩,而现在该地块的绝大部分正被洛阳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华)开发为高层住宅。

  史料记载,隋唐定鼎门启用于隋大业二年(公元606年)正月,该城门相继被唐、后梁、后唐、后周和北宋定为城郭正门时间长达530年。隋唐洛阳城定鼎门成为迄今为止我国发现的沿用时间最长的古代都城城门。

  “定鼎门见证了洛阳最辉煌的时期,也是中国历史上最为辉煌的时期,它是中华民族灿烂文明的浓缩。”网友大纛猎猎如此评价。这也正是定鼎门遗址广场被“挪用”,引发洛阳网友强烈关注的原因。

  缩水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国家启动了大遗址保护工程,洛阳拥有全国都城遗址中最鼎盛的古代遗址,正在竭力把隋唐洛阳城建成规模最大、最具代表性的大遗址展示园区。

  为此,洛阳市于1994年启动了第三期《洛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年),在新区71.3平方公里的总体规划中,其中隋唐城遗址保护区就达22.1平方公里。这一规划在2002年得到国务院批准。

  作为洛阳隋唐大遗址保护重点工程之一,定鼎门遗址保护展示工程已经展开。

  7月11日,记者来到洛南新区位于洛阳龙门大道以西、古城路以北的定鼎门遗址展示区,施工人员正在冒着酷暑施工。一名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已经做了一年多的基础性工作,明年下半年将会建成定鼎门。围墙上悬挂的一幅定鼎门示意图颇为醒目,看上去宏伟庄重,古色古香。

  据介绍,这里正是隋唐定鼎门的原址,保护展示工程就在原址上重建。历史上,定鼎门正对着定鼎门街,沿着这条街一直往南可以到龙门石窟。

  现在,这条定鼎门街已经无法恢复历史原状直达将要复建的定鼎门了,原因是帝华开发的“帝都国际城”六七幢高楼正在拔地而起,阻隔了两者。

  现在,这一占地达324亩的住宅开发项目,正是网友关注的焦点。据介绍,定鼎门遗址广场的用地,已纳入到2002年国务院审批过的22.1平方公里的隋唐城遗址公园规划。记者在洛阳市城市规划局办公室,看到一张规划图上清晰地标示这一地块是绿色的“遗址公园”四字。

  那么,“遗址公园”保护用地如何变更为商业用地的呢?土地使用性质的变更符合法定程序吗?这将对定鼎门遗址保护带来怎样的影响?网友和市民围绕着这些问题,对当地相关方面一一发出了诘问。

  开发这块“遗址公园”用地的帝华,又颇为高调,其“新区建筑标高,(地处)古洛阳定鼎门中轴线”的帝都国际城的推介宣传,又让不少人猜测帝华这一项目背后的故事。

  据洛阳当地媒体的公开报道,帝华是帝华企业集团在洛阳设立的项目公司,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帝华企业集团创立于1989年,注册资金6.7亿元,是一家从事钢铁生产、贸易与房地产开发的大型企业集团,业务覆盖冀、豫、晋、苏四省六市。其地产项目开发在河南涉及郑州、巩义、商丘、洛阳等地,投资额度在40亿元以上。

  帝华副总经理张铁建告诉记者,他们是2006年通过招标的方式拿下这块用地的,324亩的规模,在洛南新区属于最大的商业住宅开发了。他们拿下这块地之后,才知道原来是“遗址公园”用地。

  张铁建随后给记者拿出了建设部发给洛阳市政府的《关于压缩定鼎门遗址用地的函》(建函(2006)142号),函文对这块“遗址公园”用地性质变更给予同意的答复。

  对此,洛南新区开发办公室规划管理处一名工作人员给予的解释是,2004年建设部发布了《关于清理和控制城市建设中脱离实际的宽马路、大广场建设的通知》(建规(2004)29号),提出了大中型城市的城市广场面积不得超过3公顷的要求,而规划中的“遗址公园”用地面积过大,借此,在保留3公顷定鼎门遗址广场用地的情况下,他们把这一地块的用地性质给予了调整。

  洛阳市相关部门在网上曾经多次以LY-IC为名,针对网络舆情给予答复。这次,以LYIC为名答复网友的《对于帝都国际城项目与定鼎门遗址情况说明》(以下简称《说明》)中,记者看到了相应的表述。这位工作人员同样把这一《说明》出示给记者。

  记者在《说明》中看到:“经市政府同意,报建设部批准,保留了3公顷的广场用地,其余的20.5公顷调整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和居住用地。”

  对此解释,市民并不认可。网友西苑烟柳认为:“LYIC故意混淆了大遗址保护区与城市广场的概念。”而这位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当初这块地的规划用途就是定鼎门遗址广场用地。

  那么,已通过2002年国务院审批的《洛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年)方案,建设部门一个通知就能够修改吗?这位工作人员的解释是:“国务院审批的是一个大的规划方案,只控制用地指标,至于每一块地的用途,不会管理那么细……作为定鼎门遗址广场用地,超标会遭到查处的。”

  河南省建设厅规划处一位人士对此表示了不同的观点。他认为,洛阳地方城市总体规划经国务院审批之后,具有法律效力,是不允许变更土地性质的。而一个部门的通知虽然属于政策范畴,但是不具备强制力。如果涉及土地性质的变更,只有得到国务院的批准才行。而现在,只有建设部的批文,严格意义上说,程序是违法的。

  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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