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次尸检确认瓮安事件当事人李淑芬系溺水死亡

2008-07-09 14:21:25 来源: 新华网(北京) 网友评论 0 点击查看
  •   核心提示:9日上午,第三次尸检法医专家组负责人、贵州省公安厅主任法医师屈剑平到达李淑芬家乡瓮安县玉华乡乡政府,向李淑芬的家属正式告知尸检鉴定结论,再次确认李淑芬系溺水死亡。

  新华网贵州瓮安7月9日电 第三次尸检结果再次确认贵州瓮安事件当事人女中学生李淑芬系溺水死亡。

  9日上午11时许,第三次尸检法医专家组负责人、贵州省公安厅主任法医师、溺水研究专家屈剑平到达李淑芬家乡瓮安县玉华乡乡政府,向李淑芬的父李秀华等家属正式告知尸检鉴定结论,再次确认李淑芬系溺水死亡。

  屈剑平说,经过对遗体体表、胸腔等全面细致的检验及大量生化、理化检验,专家组排除了暴力致死、毒物中毒致死及性侵害的可能。病理学检验支持溺死诊断,排除病理性死亡。实验室检验支持溺死诊断,肺硅藻检验出与现场河水中同一类硅藻。同时,检验中发现的眼结膜、心包膜、心耳尖见针样出血点及双肺膨隆肿胀等均呈明显窒息征象,为典型的溺死尸体征象。

  屈剑平表示,根据尸体解剖检验所见,实验室检验结合现场勘查分析,可以确定李淑芬系溺水性窒息死亡。通报完尸检鉴定结论后,屈剑平还与李淑芬的家属进行了沟通,对其提出的问题做了回答和解释。13时左右,屈剑平一行已返回县城。

  据悉,今天晚些时候,有关部门将在瓮安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第三次尸检结果。 (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何云江) 谭礼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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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疑点

疑点1:李树芬是被奸杀还是自杀
 传言:瓮安县三中女学生李树芬的死亡,议论较多的是该女生是被“奸杀后投入河中”。
 回应:7月2日,贵州省举行瓮安事件新闻发布会,贵州省都匀市公安局法医王代兴在发布会上说,经检验死者系生前溺水窒息死亡,生前未发现有性行为。提取阴道分泌物,未检出精斑。[详细]

疑点2:公安机关有无硬抢尸体
 传言:公安局多次硬抢尸体、破坏现场企图掩盖事实。
 回应:7月2日,贵州省举行瓮安事件新闻发布会,瓮安县副县长肖松在发布会上称,自2006年他开始分管公安工作至今,从未发生过公安机关硬抢尸体破坏现场的情况。[详细]

疑点3:元凶是否为当地干部亲属
 传言:导致李树芬死亡的元凶是县委书记的亲侄女,另2个参加行凶的男生和派出所所长有亲戚关系,还有传闻说元凶是副县长的孩子。
 回应:7月2日,贵州省举行瓮安事件新闻发布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政法委书记罗毅在发布会上说,县委书记王勤不是瓮安本地人,夫妇二人在瓮安没有任何亲戚关系。[详细]

疑点4:死者叔叔是否曾遭逼供
 传言:网上和社会上大量传闻,称事件中死亡少女李树芬的幺叔、瓮安玉华乡中学教师李秀忠在公安局受到逼供,并被打死。
 回应:7月1日,李秀忠在医院接受记者采访,他对网上和社会上大量传闻自己已被公安局民警打死的消息非常气愤:“我哪里死啦,希望不要乱传谣言了。”他称自己在公安局不是被逼供,而是发生意外冲突,被不明身份的人打成重伤。[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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