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被迫加入帮派 访“6•28”事件中两名少年

2008-07-04 16:41:34 来源: 新华网(北京) 网友评论 0 点击查看
  •   核心提示:记者对参与“6·28”事件打、砸等行为的两名中学生进行了采访,两人均对当时自己的打砸行为非常后悔,并用自己的遭遇控诉流氓恶势力的罪恶。他们说,自己为免保护费加入“玉山帮”,并被胁迫参与打砸烧。

被砸毁的车

新华网7月3日电 记者对参与“6·28”事件打、砸等行为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晶晶(化名)、小华(化名)进行了采访,两人均对当时自己的打砸行为非常后悔,并用自己的遭遇控诉流氓恶势力的罪恶。

为免保护费加入“玉山帮”

今年15岁的晶晶是银盏中学初二年级的学生。还在读初一时,他和许多学生就已受到横行已久的黑恶势力“玉山帮”成员的欺负,经常在校门口被收取保护费。为了避免被打,他每周都要上交20元保护费,有时更多,到目前为止,他已交了200多元。有时没钱交,他在半年内被打了10多次,无奈之下,他只好找同学借钱,或者借试卷费、书本费的名义再向父母要钱。

期间,“玉山帮”成员还当着他的面毒打其他学生,用拖把把其中一学生当场打昏过去,胁迫他们加入帮中,无奈之下,他只好加入“玉山帮”。原以为加入帮中就不用交保护费了,谁知还是照交不误。虽说他已加入帮中半年,但连“帮主”韩×的面都没见过,平常保护费都是交给朱×等“兄弟”的。

母亲知道儿子晶晶被欺负交保护费的事情后,就找到经常欺负他的朱×的母亲,要求对方管束好儿子。就这样,已经加入“玉山帮”半年的晶晶退出了。哪知退出后,还是被朱×等人毒打了一次,朱对他说:“你以为你找你妈去给我妈说情,我就放过你了。”这让他对“玉山帮”非常害怕。

被胁迫参与打砸烧

晶晶家离县城有10多公里,今年期末考试结束后,他就到县城的舅舅家玩。6月28日,他正在舅舅家看电视,听到大街上有人在闹事,就跑到街上看热闹。结果帮内的朱×等人看到了他,“走啊,去砸啊”,对方要他一起参与打砸烧抢。他知道打砸要犯法,稍有迟疑,就被朱×等人打了几耳光,踢了几脚。他只好捡起几块石头砸向县政府大楼,但没敢砸人,也没参与放火抢劫东西。等几分钟后,朱×等人冲进大楼,他趁乱躲了起来,天黑了才敢回家。当晚,他就被警察抓获。

“现在,我后悔极了。”晶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再表示后悔。他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回学校读书。他也希望政府严惩帮派黑恶势力,那样自己就不会被打击报复了。

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

而在上高一年级的小华今年15岁,家住县城,父亲是下岗工人,母亲务农,他是家中的独儿,在上初中二年级时就加入“鸡家帮”。在“6·28”事件中,他用石头打砸政府大楼,还攻击了维持秩序的武警战士。

和晶晶一样,小华加入帮派组织也是为了得到保护。当初,帮中“兄弟”贾×、曹×介绍他认识“大哥”郎开×(外号小鸡鸡),说只要当小鸡鸡的“兄弟”后,就不用交保护费了,也没有人敢欺负你了。

加入后他才发现,保护费照样要交,每个月30元。钱交上去后,被用于“兄弟”们每月一次的聚餐,每次都有20多人参加。小华说,他听说帮主名叫刘光×,但从未见过,帮中有多少“兄弟”也不清楚。有什么活动都是在“大哥”小鸡鸡的“领导”下开展。

平时,他们除了在街头打架斗殴,就是每天“跑赌场”。他们“跑赌场”并不参与赌博,而是索取“路费”。一般来说,只要赌场当天在“开业”,他们就能获得几百元的“路费”。见帮中成天都在打架斗殴,也没有多少安全感,小华一度想退出。但想到当初介绍他加入帮中的贾×、曹×退出后被毒打,他又没有了勇气。

28日当天,小华正在网吧上网,听到有人在打砸烧公安局大楼后,他就跑去看热闹。结果看到公安局大楼已经燃烧起来,他就和帮中部分“兄弟”,趁乱参与打砸县政府大楼。被警方拘留后,他才为当时的冲动感到非常后悔。(新华网贵州频道-贵州都市报 ) (本文来源:新华网 作者:何星辉 方正伟 赵惠) 潘玮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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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瓮安县发生一起打砸烧事件

  6月28日下午,贵州瓮安县城发生一起围攻政府部门的打砸烧事件,当地一些群众因对瓮安县公安局对该县一名女学生死因鉴定结果不满,聚集到县政府和县公安局。期间,少数不法分子趁机打砸办公室,并点火焚烧多间办公室和一些车辆。事件造成百余名民警受伤,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被焚烧打砸,公共财产损失严重。[详细] [瓮安"6·28"事件目击人讲述事发当天见闻]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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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进程

  6月28日:贵州省瓮安县发生一起打砸烧事件

  6月30日:石宗源赴瓮安现场指挥事件处置工作

  6月30日:石宗源:瓮安县政府遭围攻系黑恶势力插手

  6月30日:胡锦涛就贵州瓮安县政府遭围攻冲击作重要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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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日:死亡少女第3次尸检结果几天后公布

  7月3日:瓮安事件专案组已抓获59名犯罪嫌疑人

  7月4日:贵州省委书记:第3次尸检表明李树芬系溺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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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疑点

疑点1:李树芬是被奸杀还是自杀
传言:瓮安县三中女学生李树芬的死亡,议论较多的是该女生是被“奸杀后投入河中”。
回应:7月2日,贵州省举行瓮安事件新闻发布会,贵州省都匀市公安局法医王代兴在发布会上说,经检验死者系生前溺水窒息死亡,生前未发现有性行为。提取阴道分泌物,未检出精斑。[详细]

疑点2:公安机关有无硬抢尸体
传言:公安局多次硬抢尸体、破坏现场企图掩盖事实。
回应:7月2日,贵州省举行瓮安事件新闻发布会,瓮安县副县长肖松在发布会上称,自2006年他开始分管公安工作至今,从未发生过公安机关硬抢尸体破坏现场的情况。[详细]

疑点3:元凶是否为当地干部亲属
传言:导致李树芬死亡的元凶是县委书记的亲侄女,另2个参加行凶的男生和派出所所长有亲戚关系,还有传闻说元凶是副县长的孩子。
回应:7月2日,贵州省举行瓮安事件新闻发布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政法委书记罗毅在发布会上说,县委书记王勤不是瓮安本地人,夫妇二人在瓮安没有任何亲戚关系。[详细]

疑点4:死者叔叔是否曾遭逼供
传言:网上和社会上大量传闻,称事件中死亡少女李树芬的幺叔、瓮安玉华乡中学教师李秀忠在公安局受到逼供,并被打死。
回应:7月1日,李秀忠在医院接受记者采访,他对网上和社会上大量传闻自己已被公安局民警打死的消息非常气愤:“我哪里死啦,希望不要乱传谣言了。”他称自己在公安局不是被逼供,而是发生意外冲突,被不明身份的人打成重伤。[详细]

死者及当事人简介

  7月2日,贵州省政府新闻办、省公安厅、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在贵阳举行瓮安6.28事件新闻发布会,贵州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王兴正在发布会上介绍了死者及在场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李树芬 女,汉族,1991年7月生,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人,瓮安三中初二学生。父亲李秀荣,母亲罗平碧,均为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村民。

 ·陈某 男,1987年6月出生,汉族,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人,在瓮安县纸厂打工。其父母均为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村民。

 ·刘某 男,1990年1月出生,汉族,与陈光权为同村人,现在瓮安县纸厂打工,其父母均为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村民。

 ·王某 女,1992年7月出生,汉族,瓮安县三中初二年级学生。其父母均为瓮安县天文镇贾家坡村贾家坡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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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说法

  当事人刘言超和陈光权:李树芬私底下常哭还喝酒

  李树芬老师:她是一个开朗善良的女孩

  死亡少女之父李秀华:我是相信政府的

  死亡女生叔叔:我没死,未遭警察虐待

  法医:死亡女生生前未发现有性行为

  瓮安副县长:公安机关未硬抢尸体破坏现场

  黔南州政法委书记:否认元凶系当地干部亲属说法

  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瓮安打砸烧事件有深层次原因

  贵州公安厅:确认有恶势力插手介绍李树芬死后处理经过

  瓮安群众:愤怒谴责6.28事件打砸抢烧不法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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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图片

有道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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