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大学与政府如何相处

2008-07-04 10:18:47 来源: 东方早报(上海) 网友评论 0 点击查看
  •   从根本上说,目前决定政府与学校关系紧密程度的是两大权力,一是财权,二是人事权。

作者:熊丙奇

武汉一高架桥因紧邻武汉大学,遭校方反对停工。武汉市民对这座高架桥寄予厚望,希望其竣工后可以解决数十万人的出行难题。但对于比邻大桥的武汉大学来说,高架桥一旦成形,将有几十米长的桥身横跨于武大侧门外,严重影响学校的人文风貌。

一所著名高校与一个中原重镇之间的这场冲突,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有人感兴趣于教育部直属的武汉大学,为何可以与当地政府叫板,是因为其党政一把手拥有与武汉市长一样的“副部长”级别,还是教育部直属的身份?如果换成省属高校、市属高校,或者行政级别仅仅为正局级的高校,会不会就此向政府妥协?有人则把此事与此前教育部要求重点高校在当地招生比例不得超过30%联系起来,认为随着重点高校在地方招生比例减少,部属高校与地方政府当初共建的“蜜月期”将过,关系可能趋于平淡;还有人则感慨,部属高校总归不是当地政府教育工作的重点,因此事先规划时没有听学校的意见,造成了这起学校和地方政府的冲突。

总之,在部属高校和地方政府的冲突中,大家似乎都可以找到各自的看点,并预测这场博弈可能产生的结果,是政府获胜,继续按规划施工;还是学校获胜,政府修订规划,另设方案;抑或是折中,双方让步?

而抛开纷争,透过这场冲突,我们不妨来梳理部属高校与地方政府,究竟该有怎样的关系,才能做到彼此双赢,共同发展。

从根本上说,目前决定政府与学校关系紧密程度的是两大权力,一是财权,二是人事权。在人事权方面,部属高校主要领导的选拔、任命权集中在教育部。因此,从直接利益角度出发,部属高校听教育主管部门的命令多一些,而地方政府对部属高校的领导、管理则少一些。在财权方面,部属高校从政府获得的拨款,更多来自中央部委,只有在与地方政府共建之后,才可能获得地方政府一定的投入,而作为对地方政府资金投入的回报,要求高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能够为地方服务,具体表现在扩大所在地的招生指标,以及办学面向当地的产业经济发展。

无论从高校发展角度出发,还是从建立政府与高校良好的关系出发,都必须调整政府与高校之间固有的人事关系和财政关系,赋予高校相对独立的人事权与财权。在笔者看来,首先需要破除“属”的概念,即改目前的“部属”、“省属”为“国立”、“省立”,这一字之改,意味着政府作为举办者对高校有着投入经费的责任和义务,但学校并不“属于”某部委、某地方政府直接“管理”,办学的事,要交给学校自己。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参与学校理事会、董事会决策的方式,确定高校的发展战略,但不干涉高校的内部事务,不以高校办得好与不好,作为自己的政绩与业绩,而应以是否依法保障对高校的投入,依法为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作为职责的首要。

这样的调整,可以从根本上改变政府的教育发展观。对于教育主管部门来说,不仅仅看自己直属的高校办得如何,而是给所有学校提供平等、自由的办学环境与教育竞争环境;对于地方政府来说,除了给“省立”高校投入资金之外,其教育发展任务是,给所有当地的学校,提供所需要的服务,而不再因学校的亲疏,把自己置身于“关系疏远”的高校发展之外。当然,高校要争取自己有更大的独立性,还在于在获得政府投资之外,拓宽办学资源渠道。

再回到这起冲突本身,笔者认为,不管从政府应该给当地所有学校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还是从城市规划应该遵循的程序看,当地政府的规划决策,都欠思量。在规划时,必须对规划方案涉及的各方面问题,进行充分的调查与论证,举行听证会。缺乏这样的民主决策过程,其结果必然导致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受阻。这次我们看到了一个可以抗衡的力量,让政府“停工”,由此使规划的问题显露,但如果是一所没有能力与政府抗衡的学校,则结果就完全不一样了。从这起事件中,政府不仅要学会如何处理好与学校的关系,更要学会民主决策。

  (本文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熊丙奇) 高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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