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实施城镇职工补充医保 最高可报销90%

2008-07-01 10:33:00 来源: 南方网(广州) 网友评论 0 点击查看

  今日起,番禺区在全市率先试点实施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广州市番禺区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凡在番禺区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参保人(以单位整体参保)、灵活就业参保人每人每月只需缴交7.36元,医疗费个人自付费用最高报销比例可达90%。而该区3.5万名已参加基本医保的退休人员不用缴费便可直接享受这项待遇。

  据了解,补充医疗保险的费用按月征收,参保人每人每月只需要缴纳7.36元,即可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符合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无须个人缴费便可直接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其费用从该区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中列支。番禺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伟明介绍,补充医疗保险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可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自愿参加补充医疗保险。但用人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必须全员整体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则要求是番禺户籍人员。

  李伟明介绍,《办法》根据参保人选择的就诊医院不同设立了不同的报销比例政策,越是选择社区医院就诊其报销比例越高。就参保人当年的首次就诊费用而言,在社区医院看病费用超过500元时,超出的费用则由补充医疗保险按照90%的比例报销;而在市级医院看病费用须达到1200元时才能享受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政策,其报销比例为超出部分的80%;倘若在三甲医院,看病费用需达到2000元才能享受相关政策,且报销比例为超出部分的70%。(记者/陶达嫔通讯员/李康华)

  

(本文来源:南方日报 ) net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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