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学院2008年本科招生章程

2008-05-26 15:07:41  网友评论 0 点击查看

学院概况

国际关系学院是教育部管理的一所与共和国同龄的全国重点大学。建校以来,学院逐步发展成为以国际问题和外语教学科研为重点、以培养品学兼优的复合型人才为目标、办学模式和办学特色鲜明、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知名学府。

学院主要为政府部门、传播媒体、科研院所、企事业等单位培养输送大批各级各类的优秀人才。许多毕业生已经成长为蜚声中外的专家学者、业务骨干。

学院本科教育设有国际政治、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日语、法语、传播学、法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管理、行政管理专业。

录取规则

1、国际关系学院2008年本科各专业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国际关系学院为提前录取院校。学院按照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高考成绩公布后,在当地第一批(重点)本科分数线以上,根据学院规定的录取考生标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有必要或遇有问题,学院将在正式录取前对考生做进一步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3、对加分考生的录取办法。对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给予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三好学生的加分,以及文艺、体育特长生的加分,录取时计入考生的总成绩,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专业录取办法。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报考专业的顺序,兼顾各专业对单科成绩的要求,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5、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规定。在报考我院第一志愿,并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生源不足时,从报考我院第二志愿,并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6、录取女生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30%。

7、江苏省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是“先分数后等级”。

8、内地新疆高中毕业生招生办法执行教育部统一要求。毕业后回新疆就业。

报考条件

报考我院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考生须是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20周岁以下),党员或团员。忠于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集体观念和荣誉感,无不良嗜好。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

2、考生综合素质良好,身心健康。有较突出学业、专业特长或学生干部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考生高考报考语种为英语。

(说明:因各方面情况不断调整变化,网易网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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