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雨升温增加防疫难度 北川已限制志愿者(图)

2008-05-19 16:48:46 来源: 竞报 网友评论 0 点击查看

降雨升温增加防疫难度北川已限制志愿者

昨晚11时许,记者向四川红十字会小分区了解到,现在的防疫工作中很需要消毒药品和预防针等物资。在红十字会工作的李先生告诉记者:“温度的逐渐增高,很有可能让疫情扩散,而降水的来临也有传播疫情的可能。”他建议现在的志愿者不要再赶往灾区了,“像北川这样的重灾区已经不能让志愿者进去了。”

目前灾区救援的任务仍然是重中之重,但是在救援的同时也必须要注意灾后疫情防御工作。

北京军区总医院的李海涛医生说,地震发生后,灾区最易感染的是肠道菌痢和气性坏疽。这两种病都具有传染性。肠道菌痢是一种灾后常见的肠道病,他会通过生活用品、粪便以及接触传染。气性坏疽一般是战争或地震后会出现这种疾病。这种病菌只存在于土壤和水中。感染者一般是在灾害中受伤的人群,有休克、大出血等症状者。身体感染这种病菌后,病菌会在体内产生一种气体,这种气体将会导致身体受伤部位坏死,严重者会导致败血病致死。

专家介绍说,传染病一般是在流动人口较多的地方广泛传播,而四川灾区的地形比较复杂,人口流动不密集,传染到外界的可能性不大。

疫情在身边

七大关键词

李医生说一般应从遗体处理、水源、垃圾、粪便、蚊虫、衣服、饮食几大方面进行防御。

遗体处理:最好是通过火化的形式,但是由于当地民俗或者客观条件有可能不允许这种方式,那么就必须采取深埋的措施,遗体埋得越深,腐烂后的分子就越不容易分解到地上,这样就会减少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甚至河水的几率。

水源:灾情较重地区的灾区群众一定不能喝地下水和河水,要尽量饮用救援水。因为受灾地区的水质有很大可能被污染。另外,雨水有可能流到污染的河水中,这样,河下游的人群如果引用后,就会被传染。防御人员必须经常对河水进行检测,确认河水是否被污染。

垃圾:灾区应对场所进行划分,垃圾场应划分在离住宿帐篷较远的地方。垃圾不能随地乱扔,必须放到指定地点,然后统一进行处理。最好是把垃圾埋到土里,让它自然分解,另外,防御人员每天应定时对此区域进行消毒。

粪便:也应同垃圾一样,划分出指定区域,每天进行消毒剂的喷洒消毒。 (本文来源:竞报 作者:沈娜 李佳) 踢举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点击查看。】
新闻最终页地震信息更新include
5月12日14时28分04.0秒,在四川汶川县发生M8.0级地震,包括北京、上海、贵州、重庆、湖北、江西等全国各省市均有震感。截至7月6日12时,四川汶川地震已造成69196人遇难,374176人受伤,失踪18379人。 [专题][5.12影像记录][视频滚动播报]

实时:[灾情新闻滚动播报][伤亡汇总]
援助:[网易网友善款使用意见征集]
互动:[悼念][寻人][向灾区写信]
策划:[汶川十日][有人有爱,就有家]
  最新消息
·截至15日汶川地震已确认69197人遇难
·15日17时26分:绵竹发生5.0级余震
·15日凌晨3时56分:绵竹发生4.2级余震
·快讯:至7日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已安装439600套
·快讯:至8日政府共投入抗震救灾资金550.57亿元
·快讯:汶川地震主震区监测到3.9级以下余震173次
·四川249个重灾乡镇均通公路中小学复课达82.8%
·外交部:中方已接收国外捐款16.51亿元人民币
·发改委:地震灾后重建总体规划大纲已审议通过
·4日 震后四川省境内第一个铁路新建项目开工
  震区故事
·卖煤饼老人省吃俭用向地震灾区捐1.1万元
·总经理变卖镇店之宝援建灾区学校
·在艰难中积极备考--四川省部分灾区高考前夕探访
·汶川漩口中学学生杨松尚废墟中徒手救同学
·川人何其不屈!(图)
·战友追忆在抗震救灾中牺牲的士官武文斌
·绵阳市游仙区人武部部长郑强:人民群众就是我的亲人
  抗震救灾
·探访四川灾区高考:监考老师禁止与考生谈地震
·济南军区某集团军抗震救灾纪实(组图)
·四川延期高考准备工作就绪 静待近十万考生入场
·美国代表团赴四川考察灾情商讨援助事宜
·国务院发布公告感谢国际社会援助我国抗震救灾
·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在他们身上闪闪发光
·灾区人民的“坚强堡垒”
图片报道 更多
 
图片故事
彭丽媛谈女儿灾区救助经历
彭丽媛谈女儿灾区救助经历
送亡妻他感动了全中国
送亡妻他感动了全中国
抗灾救援
 
1900名重刑犯成功转移
1900名重刑犯成功转移
都江堰中小学全面复课
都江堰中小学全面复课

 

有道
匿名
精彩推荐
四川地震·网友互动
四川地震·祈福灾民
四川地震·图片故事
四川地震·视频推荐
四川地震·博客记录
四川地震·论坛记忆
网易新闻,满足你的知情权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主编信箱 给网易提意见 新闻地图 历史回顾
About NetEase - 公司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客户服务 - 相关法律 - 网络营销 - 网站地图
网易公司版权所有
©1997-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