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无聊青年小区内点火取乐 因触犯放火罪被判刑

2008-05-12 14:48:00 来源: 解放网(上海) 网友评论 0 点击查看

  两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年轻人,辍学后赋闲在家百无聊赖,居然在居住小区内用打火机四处点火,以此取乐,搞得小区内人心惶惶。他们的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日前,长宁区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朱勇胜、章向宇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朱勇胜、章向宇均曾在本市某职校就读,后两人先后辍学,也没有找工作,平时便抽抽烟、上上网,无所事事。2007年11月,两人在外玩耍至凌晨后,为取乐和寻求刺激,在本市长宁区新华地区的几个小区内,多次用打火机将悬挂在居民窗上的拖把布条点燃烧毁,将楼道内的扫帚、布点燃,隔窗扔进一户居民家的厨房内,将居民门上的布帘和对联点燃烧毁,将居民楼门口的旧沙发点燃烧毁,将小区内晾晒的毛巾、衣服点燃烧毁,将停放在楼道内的自行车坐垫上的布点燃,致自行车坐垫烧毁。一次,他们还用打火机将楼道内电表箱上所贴纸张点燃,致该电表损毁,并造成该楼停电。两人点火以后,便扬长而去。小区内的居民第二天老发现有东西被烧坏,不免心中惶恐,惟恐哪天酿成大火,便向公安机关报案。经侦查,公安机关将两名被告人抓获归案。

  长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勇胜、章向宇故意纵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两人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减轻处罚。被告人朱勇胜、章向宇均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当事人均为化名)(梁志明周柏伊)

  

(本文来源:解放网-新闻晚报 ) net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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