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杀妻入狱10年 妻姐写1万封信为其洗冤(图)

2008-05-12 10:26:32 来源: 京华网 网友评论 0 点击查看
  •   核心提示:10年前,法庭判决吉林男子冯连文杀妻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0年。而质疑这一结果的却是死者的亲姐姐。她发现案子疑点重重,为替妹夫申冤,她上诉上访长达10年。10年后,妹夫冤案得雪,她已伤痕累累。
    公安部复查死者是自缢

2005年12月12日,宋金玲再次向省公安厅领导申请,对妹妹宋晓兰的死因鉴定结论重新复查。次日,领导批示:同意省公安厅刑警总队组织专家组复查。

2006年9月12日,应吉林省公安厅要求,公安部组成专家组进行复查。专家组经大量详实工作,形成复查意见:宋晓兰系生前颈部受绳索压迫致机械性窒息,呼吸衰竭死亡。宋晓兰颈部并非勒颈所能形成,属缢颈所致。宋晓兰系因自缢致机械性窒息死亡,与1997年11月13日的尸检结果“被他人勒颈造成机械性窒息死亡”存在本质区别,案件定性发生根本变化。

省高法再审判决无罪

2007年1月16日,吉林省公安厅建议省政法委协调法院、检察院对此案复核审理。同年3月15日,吉林省高法决定再审。

2007年3月31日,冯连文出狱,他被提前一年零两个月释放。

2007年8月15日,省高法作出再审判决:冯连文无罪。

宋金玲奔波10年,冤案昭雪,可这个胜利的结果并没带给她和冯家更多的喜悦。

“9年牢狱生活,他的智残程度由原来的6级变为4级,已经失去劳动能力。”宋金玲说。出狱后的冯连文失去工作,居无定所,只能挤住在妹妹家。

近日,已经长大的冯飞代父亲冯连文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除申请冯连文9年冤狱的经济和精神赔偿外,他还提出: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对话我始终坚信正义与良知的存在 4月6日,省医院病房。今年50岁的宋金玲躺在病床上,她瘦瘦高高,斯文清秀,脸色有些苍白,透出几分柔弱之气。

为了妹夫的冤案,她上访6年,牺牲了前程、家庭,是什么让她如此坚韧?

——“我是一名警察,如果连自己亲人的权益都维护不了,又何谈为别人伸张正义?” 得知沉冤得雪心情非常复杂

记者:收到无罪判决时,你是什么心情?高兴吗?

宋金玲(闭上双眼,轻轻摇头,成串地泪珠流下来)停顿了一下,哽咽着说:很复杂。这个结果我盼了10年,可它来的时候,我已经高兴不起来了。

记者:为什么?

宋金玲:太累了……(又哭了)如果省略这10年曲折,我定会欣喜若狂;可这10年上诉上访的辛酸,如何能抵消得了?代价太大了。我原是公安厅宣传处干部,后被借调到《北方法制报》当记者,1998年10月,下派到基层派出所工作,2001年初被分到事业编的档案室工作,公务员身份没了……(又哭了)

他对我有恩我怎能袖手旁观

记者:后悔吗?

宋金玲(摇摇头):不。冯连文不比正常人,他根本没能力保护自己,如果我不帮他,他就完了。

记者:有人可能会问,为什么非要帮他伸冤?他毕竟不是你的至亲。

宋金玲:我有责任照顾我的“疯”妹妹,可这么多年,都是由妹夫冯连文做的,从某种程度说,他是我的恩人。我明知他是被冤枉的,怎么能袖手旁观?更何况,我是一名警察,如果我连自己亲人的权益都维护不了,又何谈去为别人伸张正义?

记者:放下工作去上访,家人理解你吗?

宋金玲(苦笑着摇摇头):开始我爱人支持,他还做过冯连文的辩护律师,可2000年,省高法的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下达后,他很失望。他不赞同我上访,我们时常争吵。2001年,我们离了婚……

记者:你是警官,上访也那么难吗?

宋金玲:难,我从没想到会这么难,精力几乎消磨殆尽。

记者:最难的是什么时候?

宋金玲:2003年至2004年,我放下工作去上访,又把冯飞接到长春,供他上高中,上访是要花钱的,路费、成千上万份资料,那时经济拮据。不怕你笑话,最难的时候,我给人看过话吧,早7点至晚上10点,每月才700块钱。甚至当过保姆,被小孩子瞧不起……不知哭了多少次(她的眼圈红了)……

2004年5月,我到北京上访,信访局、公安部、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一待就是两个月,租住一间小破屋,钱花光了,就去做小工,顶着烈日推销车座套儿,从前哪吃过这种苦啊。

两种职业赋予我伸张正义的本能

记者:那么难,真没想过放弃吗?

宋金玲:没有。也许与我的职业有关,我是名警察,而且还是个当记者的警察,这两种职业赋予我伸张正义的本能,我骨子里始终坚信正义与良知的存在,再难,都得咬牙挺着。

记者:现在有什么想法?

宋金玲:现在很轻松了。这些年“杀人取保”这个事一直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冤案翻了,自然证明了我的清白。同时也感激案件复查中的专案组同事,还有领导。虽然历尽周折,毕竟,我看到了正义与良知的存在。新文化报 (本文来源:京华网 作者:顾然) 马员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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