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浦江潮
4月28日,山东胶济铁路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后,很多人都在网上发帖讨论此事。而山东高密一位名叫“SS山地师”的网友,因为转贴不实消息,夸大死亡人数,被当地警方拘留5天。(5月5日《南方都市报》)
高密警方拘留“SS山地师”是有法律依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SS山地师”被拘5天,已经算是从轻发落了。这件事也许是有教育意义的——即使在网上发帖,也要以事实为依据,而不能信口胡说。但这件事又让人感到后怕乃至恐惧——想想看,谁能保证自己在网上说的每一句话都与事实毫无出入?尤其面对突发事件时,要想避免说错话,那么唯一的选择可能就是闭嘴了。
而事实上,胶济铁路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后,正规媒体的报道也是与事实有出入的。比如关于事故发生的时间,当天不少媒体报道成了“4月28日凌晨4时41分”,而准确时间却是“4月28日凌晨4时48分”,相差了7分钟呢!比如事故死亡人数,先有媒体报道说死亡66人,后有新华社报道说死亡70人,最后《南方周末》报道说死亡71人,相差好几条人命呢!如果“SS山地师”网友说错了事故死亡人数就要被拘留,那么这些媒体把事故时间、死亡人数报道错了,是否也是散布谣言、谎报险情,是否也该承担法律责任?
这样一推论,便可看出“SS山地师”网友被拘留之荒谬。我的意思是说,在突发事件面前,媒体的报道有出入,是可以理解的,也是不可避免的。同样,网民们因为对事实不了解,出于关心或者好奇而说错了话,也是可以理解的。我们不能要求网民们闭嘴,就像我们不能要求媒体闭嘴一样。
从“SS山地师”网友的情况看,没有证据表明他夸大事故死亡人数有着主观故意,而且他只是转贴了别人的帖子,更重要的是,他的转贴“扰乱公共秩序”了吗?他只是将帖子转在了小小的“高密帖吧”里,而且帖子很快被删除了。从“社会效果”看,没有多少网民注意到这个帖子,没有多少人对此信以为真,没有人因此而恐慌,更没有人因此上街游行,“扰乱公共秩序”从何谈起?
依我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的拘留处罚,须有两个构成要件:一是传播了不实信息,二是扰乱了公共秩序,两者缺一不可。如果缺少了“扰乱公共秩序”这个要件,单凭传播不实信息便可拘留一个人,那么以此推论,我在网上随口开一句“今晚有暴风雪”的玩笑,便也可能被警察抓起来了。而如果我们的法制环境“严苛”到如此地步,还适合人类生存吗?
李毅中有句名言:“媒体不是中纪委。”同理,网民也不是公安局。我们应当允许网民说错话,说与事实有出入的话,只要他没有心怀恶意,只要他的话没有扰乱公共秩序。同时,何谓“扰乱公共秩序”,我们需要划定一个明确的边界,并非任何不实信息都能扰乱公共秩序,也并非任何发布不实信息者都应受到法律制裁。如果“扰乱公共秩序”没有一个明确的边界,那么公权力便可任意拿“扰乱公共秩序”来干预、侵犯公民的正当权利,“扰乱公共秩序”便会成为一个万金油式的罪名,公权力便会失去一个可为、不可为的明确边界。
值得一提的是,从“红钻帝国”到“SS山地师”,人们之所以对他们被拘留表示不满,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一些地方的公权部门在打击普通民众发布不实信息时雷厉风行、毫不手软,但对于那些发布不实信息、隐瞒实情的单位和官员,他们却往往睁只眼闭只眼,显得毫无办法。对民众如何严苛,对官员如此宽容,怎能让人心服口服?
(本文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浦江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