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规定全额报销手足口病患者医疗费用

2008-05-06 16:12:41 来源: 阜阳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点击查看

阜阳新闻5月6日报道  5月5日,阜阳市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手足口病患者出院报销医疗费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对手足口病患者所发生的医疗医药费用,凭县以上人民医院诊断证明和发票,一次性给予全部报销。

《通知》说,按照市防治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困难群体手足口病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减轻患者家庭的困难,确保出院病人按规定及时报销医疗费用,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以乡镇、办事处为单位,设立报销点,由乡镇政府、办事处先行垫资,对手足口病患者所发生的医疗医药费用,凭县以上人民医院诊断证明和发票,一次性给予全部报销。二、对于先行垫付报销的费用,由乡镇政府、办事处负责协调,分别由新农合、医保机构按规定报销和民政部门实行医疗救助。三、县级财政要先预拨资金,保证报销所需费用。四、各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机构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特事特办,简化报销手续,放宽报销范围,将报销标准提高到70%。余下30%由民政部门按医疗救助予以解决。五、要严格报销时限。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乡、村包保干部负责帮助出院病人到乡镇(办事处)报销点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从5月6日开始,3天内保证办理完毕。

(本文来源:阜阳新闻网 作者:王慧) 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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