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国普”信用何在:三问“国普”:谁给你的新闻发布和曝光权?
今天我们继续关注安徽国普信用评价有限公司自身的信用问题,自称专业认证机构,却始终没有出具国家认监委的认证许可。既然安徽国普没有对自己认证资质给出有力证明,那么由国普认证出来的所谓的诚信企业,也不得不让人质疑其含金量。尽管各方质疑声不断,但是安徽国普却坚持把认证结果公布在中国诚信企业网上,对一些它评出的失信单位还进行了曝光。
【编后】在安徽国普主办的中国诚信网上,并没有给出公布的所谓“骗子公司”行骗的具体事实,中国诚信网对这些企业的曝光公示,到底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呢?
正文:【配音】在信息产业部网站上查询“中国诚信企业网”的信息,可以明确得知:中国诚信企业网是在安徽注册,主办单位就是安徽国普。在中国诚信网上,发布有大量的新闻信息,安徽国普主办的这个网站有新闻发布的权利吗?
【配音 标板】根据《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互联网站申请从事登载新闻业务,必须向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提交申请。
【配音】然而信息产业部的登记内容中却写着:安徽国普主办的中国诚信企业网没有获得任何专项审批。在这样情况下,中国诚信网上依然在发布和转载着大量新闻内容,其中还包括所谓的“骗子公司”名单。在记者的采访过程中,安徽国普一直宣称:对企业的诚信认证,他们并不参与审核。
【采访】安徽国普:我们只搜集材料 诚信认证是中国诚信企业协会做的 协会在北京
【配音】既然只进行企业诚信认证的信息收集,安徽国普又如何能在主办的网站上:大肆宣扬其他企业为“骗子公司”呢?难道一个认证机构就可以对别的企业进行曝光吗?
【采访】律师 马青:讲认证机构有无资质曝光 如果要曝光要有什么条件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 郭志远:介绍诚信认证双方达成一致后 认证单位对符合企业 可以发布 但不符合企业 认证单位也不能认为企业不诚信 进行发布
【配音】根据2005年国务院新闻办与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利用互联网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依法追究发布者的刑事责任。
【采访】律师 马青:说曝光是对企业的什么样的侵害 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