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放假青年"和"获奖青年"咋不是一拨人?

2008-04-23 11:59:21 来源: 国际在线(北京) 网友评论 0 点击查看
  •   国务院法制办同意的“青年节”放假适用人群为14至28周岁的青年,那么,28周岁以后的人应该称为什么,是“新中年”,还是“老青年”?这似乎是抬杠的问题,在放假这一福利面前,变得越来越需要搞清楚。

作者:高永峰

经国务院法制办同意,“青年节”放假适用人群为14至28周岁的青年,3亿多青年将于每年5月4日放假半天。(4月22日《人民日报》)

身为七十年代生人,虽然我已经不再年轻,但是仍然不甘心地自称为“我们青年人”——这样说是有现实根据的,因为我一直被告知按照联合国的标准,青年人的上限是45周岁。也正是基于此,我才能理解,为什么脸上的褶子一大把,年龄都上了40的人了,各路杰出人士还能被评选为上到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下到各种获得五四奖章获得者等各种专属青年人的称号。但是国务院法制办的五四放假青年的年龄标准一公布,我就有点坐不住了,往轻里说是发现自己不再是青年人了,往重里说是发现自己已经不知道谁是青年人了。五四“放假青年”和“获奖青年”咋就不是一拨人呢?

任何概念的内容都会随着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环境的变化而变化,“青年”的概念也概莫能外。比如,联合国于1985年国际青年年,首次将青年年龄界定为15至24岁之间,其后年龄上限又一路行情看涨,到了45岁。更新的提法也不绝于耳,2002年10月15日《中国青年报》的一篇文章称:“国际卫生组织已经把青年的年龄上限划到了60这个数字,只要60岁以下都可以称之为青年人。”这种一个“青年”各自表述的做法,使青年概念的使用出现了泛化的倾向,给一个秃头叠肚的人送上“青年”的称号,无异于将“美女”的称号送与天下众无盐一般。但是“青年”不能解决一切,一旦与实际语境结合就面临重新洗心革面的命运,比如一对40岁的夫妻发生了摩擦,该怎么界定他们的婚姻生活状态呢?一般的说法是中年危机,但是如果套用联合国的年龄界限标准,将其定义为青年危机,显然是不准确、词不达意的。

国务院法制办提到的五四青年节放假的适用人群年龄断,是有标准出处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章规定:团员年龄的上下限是14至28周岁。说到底,青年也是一个政治概念,它应该有一个明确的界限,不能搞混沌游戏,结果搞出个天下遍地青年的笑话来。当然,政治概念也有一个与时俱进的问题,当年设立的共青团的年龄上下限是否应该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变化,值得商榷。但在此之前,各地各行各业人士还是且慢急着与国际标准接轨,尊重本国的定义标准,承认自己在这个标准下“远离了青年”的事实吧。

但是我还是有点糊涂。以每年一次评选的“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来说,几乎没有一届的获选者年龄全部在14至28周岁的范围内,相反的,倒是有不少人的年龄在四十开外,直逼联合国认定的年龄上限。为什么会出现青年标准的双轨制呢?难道五四“放假青年”和“获奖青年”不该是一拨人吗?评选中的年龄标准放宽恐怕是受到了“杰出”的误导,既然是全国的十大杰出就应该是本行业内最优秀分子,而其实除非他是一个道德标兵,很多人在30岁,甚至40岁之前很难有出类拔萃的表现(运动员正好相反,所以往往是每一届十杰中往往最年轻的是运动员),不放宽年龄段有颗粒难收的顾虑。十杰评选越渴望公众积极参与,越容易形成“社会大龄青年”的参选优势,他们的资历及社会资源不是一个毛头小伙子可以比拟,反过来说,“社会大龄青年”对评选的热情也更加高涨。这样一来,就形成了评选机制下的新青年标准,形成了一个公开的篡改“青年”标准的社会热潮,结果是何为青年,大家反而糊涂了。

麻烦的问题是,超过28周岁的青年怎么办,他们是不是青年,其政治权益如何才能得到保障?国务院法制办同意的“青年节”放假适用人群为14至28周岁的青年,那么,28周岁以后的人应该称为什么,是“新中年”,还是“老青年”?这似乎是抬杠的问题,在放假这一福利面前,变得越来越需要搞清楚。否则,看着小弟弟小妹妹们快乐地放假过节,我们这些青年了很久,突然没有了年龄段归属感的“伪青年”,心里不是更加糊涂、不平衡吗? (本文来源:国际在线 作者:高永峰) 李啸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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