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划定水系、水源工程保护与控制的地域界线
本报讯记者 陈骁鹏报道:为实现河流水系、水源工程保护在空间上的预先控制,深圳将划定总面积约249.5平方公里的规划保留区。记者昨日从深圳市规划局获悉,《深圳市蓝线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编制完成,并在昨日起在全市进行为期一个月(4月21日至5月21日)的公开展示。《规划》显示,深圳近期将对蓝线范围内的164座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性拆除。
蓝线内属于规划保留区
据悉,《规划》中所称的深圳市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河、湖、库、渠、湿地、滞洪区等城市河流水系和水源工程的保护与控制的地域界线,以及因河道整治、河道绿化、河道生态景观建设等需要而划定的规划保留区。
《规划》内容显示,深圳市域范围面积1952.48平方公里内的主要城市河流水系、水源工程,都纳入了此次的规划的蓝线划定范围内。蓝线划定含基本生态控制线内面积194平方公里,占深圳市域总面积的12.8%。规划还涉及河道及暗渠72条,总长度1941公里;水库及湖泊72宗,总库容53004万立方米;原水管渠14条,总长度312.3公里;滞洪区与湿地49处,总面积10.3平方公里。
将强制拆除违建164座
《规划》指出,蓝线划定的目标是维护河流水系的自然性和生态的完整性,保障水源工程的安全性,实现河流水系、水源工程保护在空间上的预先控制,具有明确的法定地位。
有关蓝线范围内建筑物拆除与改造的措施与建议引人关注,《规划》提出,经对划定蓝线范围内的地籍核查统计,现有建筑物1632座,其中违章建筑164座,总占地面积约3.6公顷,合法建筑1468座,其所在地籍总占地面积约580公顷。近期,将对蓝线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性拆除,并对影响防洪、饮用水源安全的合法建筑,由政府组织进行补偿性拆除或改造。远期,结合河道综合治理,对合法临时建筑进行强制性拆除,对合法永久性建筑进行补偿性拆除。对于不影响防洪安全的合法永久性建筑,到地籍有效期末拆除。
管理法规也将配套出台
记者了解到,深圳是全国七大严重缺水城市之一,境内无大的江河和水库调蓄水资源。最近,深圳市政府公布了《深圳生态文明建设行动纲领(2008-2010)》及9个配套文件。配套文件之一《关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行动方案》的明确提出,在完善城市水系保护体系方面,将加强对全市河道、水库、湖泊、水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的保护和控制,将加强对蓝线内的土地和水域实行严格管理,禁止擅自填埋或占用,逐步清理已占用蓝线内空间的违法建筑。在蓝线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蓝线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扩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开展纳入水资源规划的供水水库保护区划工作。据相关人士指出,在《深圳城市蓝线规划》公示完成后,与之相配套的《深圳城市蓝线管理办法》也将加紧出台。
(编辑:健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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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羊网-羊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