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若渔
新华航空两名飞行员辞职被索1500万赔偿案近日在北京顺义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双方解除合同,两名飞行员不用支付一分钱。据悉,对于辞职飞行员的“零赔付”裁决,在全国还是首例,或将有利于缓解“返航门”。(4月20日《京华时报》)
作为一起性质极其恶劣的公共事件,“返航门”虽已告一段落,但由此而带来的负面影响显然还有待于公众、航空公司以及飞行员们进一步消化。此次新华航空两名飞行员成功解套,如果说有其正面的标本价值,正在于司法开始正视并尊重飞行员的流动权利——而在此前,这种“权利尊重”意识是很稀缺的。
笔者认为,争取司法救济只能是最后不得已而为之的举措。在有关飞行员流动的事项上,笔者坚持认为,应该市场的归市场,通过在市场领域建章立制,平衡航空公司与飞行员的利益,才是最节约成本、也最富效率的正道。
不能抹煞的事实是,航空公司确实为培养一个合格的飞行员付出了巨额费用,飞行员受利益驱使动辄辞职,对航空公司而言既难说公平。当然,话又得说回来,飞行员流动毕竟是一项权利,是应该得到支持和保证的。如果我们承认航空公司的付出,也尊重飞行员的权利,那么,我们所面对的棘手问题只是:如何在二者之间达成两全?
这个问题看似复杂缠绕,实则也不是全无办法。在我看来,不妨引入体育界使用多年且被证明很有效的“转会制”:在飞行员流动的时候,在谈判的基础上,新东家给老东家支付一笔合理的补偿价格,以盘活飞行员市场。这一制度的优越性是显而易见的,老东家并无损失,甚至会赚一笔,从而调动他们培养飞行员的积极性。如此,对飞行员、对航空公司,是为两全齐美,又何乐而不为呢?(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