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4月10日电(宋景军 王艳国)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一起丈夫酒后因家庭琐事捂死妻子案件,张某一审被判处死缓。
2007年10月30日晚,红山区张某酒后回到家中,因家庭琐事与躺在床上看电视的妻子发生争吵并动手。张某借着酒劲骑在妻子身上,将她脸朝下按在枕头上,直至其窒息死亡。
为逃避法律制裁,张某给其家人和妻子的亲属打电话谎称其妻犯癫痫病死亡。但妻子的亲属见到死者身体有异样,产生了怀疑,遂到公安机关报案,后经公安机关侦查认为,张某的妻子系他杀。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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