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绝大部分地区,城市与农村只能用两个字描述,这就是天壤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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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居住于农村的居民,在我们这个大中国,他们被称作农村人,他们进城市打工、做最苦最累的工作,则被冠以“农民工”。总之,非常的遗憾,城市人与农村人有着绝对的鸿沟,户籍户口便是咱中国人鸿沟的符号。记得,一位从农村基层走上领导岗位的先生曾说:中国的经济就是剥削农民的经济。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才真切领会其内涵真谛。
前一段时间,就中国通货膨胀与否,一些部分和所谓学人给其编了一个名字叫"结构性通胀",理由指粮食价格上涨并不会带动全面通胀,从现在的局面看挂这衔那衔的专家们都是门外汉,比花瓶还差劲,既不中看也不中用。
言归正传,我们还是把视觉转向农村,在此先给大家列几组数据。
其一:全国妇联发布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显示,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抽样数据,可以确认0-17周岁留守儿童在全体儿童中所占比例为21.72%,据此推断,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约5800万人,其中14周岁以下的农村留守儿童约4000万人。其二:据2006年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超过六成农民工的年龄在16~30岁之间。他们的教育水平不高,多数只能吃“青春饭”,从事一些收入较低的低技术及体力劳动工作。据悉,女性打工者如今据估计已经占农民工总数的40%%。不少年轻的农村女孩在初中或高中毕业后,都希望离开农村,除了帮补家庭外,也视之为脱离农村生活的出路。
这些事实说明,农村问题已经社会化、城市化了。社会化很好理解,而城市化则值得探讨。于此,城市化的载体就是我们辛劳的农民工。所谓的农民工,实际就是农民工人。农民工是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是农业户口,但从事着非农业的工作;他们生活在城市,但又不能完全融入城市的生活。传统意义上讲,他们既不是真正的农民,也不是真正的工人。于是“社会的不公与偏见”干脆给了他们一个有概括性的名字“农民工”。
追溯历史。1951年7月,公安部颁布实施了《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这是建国以后最早的一个户籍法规,使全国城市户口管理制度基本得到统一。1955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规定全国城市、集镇、乡村都要建立户口登记制度,从而统一了全国城乡的户口登记工作。1963年,公安部依据是否吃国家计划供应的商品粮,将户口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1964年8月,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草案)》,该文件比较集中的体现了处理户口迁移的基本精神,即两个“严加限制”:对从农村迁往城市、集镇的要严加限制;对从集镇迁往城市的要严加限制。此规定堵住了农村人口迁往城镇的大门。户籍成了农民兄弟的枷锁,也成城市剥削农村的手段。
近日,国家统计局局长谢伏瞻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08年会”上发言中指出,要调整理顺务工和务农收入的比价关系,加大对农业的补贴力度 ,防止务工收入的过快上涨,导致价格与工资的螺旋式上升,降低劳动力成本所推动的通胀压力。可见,当局给农民是怎样的歧视,不知道谢伏瞻是来自农村还是城里,天天把饭吃有没有感觉羞愧啊。
去年,前段时间,有记者在外交部的记者会上提问:大赦国际发表报告称,中国经济“奇迹”是以牺牲农民工利益为代价的。请问发言人作何评价?发言人首先是否认:“这种指责没有依据”;然后又留有余地:“不可否认,在中国一些地方,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那么,在中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一些地方”,还是一个宏观的定性结论?
自中国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农产品价格虽不能说原地踏步,但剪刀差日渐扩大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剪刀差的日渐扩大在很大程度上讲并非市场形成,而是通过行政手段调控所致。在农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流血流汗也改变不了他们弱势、边缘群体这个社会地位是铁的事实。当追日般劳作仍然不能换回孩子的学费时,农民提着行囊进城了。当矿难的噩耗传来时,死难者的身份几乎清一色是农民工,然而社会福利、劳动保险、养老基金这些与农民工没有丝毫关系,因为他们的身份是农民。
时下,中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的农业仅靠留守的老人与妇女维持。权威信息显示中国农民工总数超过2亿,涉及人口5亿,由此中国农村人口泛城市化中夹杂着许多的不伦不类,农业处于边缘化的尴尬中,以至粮食实际处于短缺状态,涨价就是长期漠视积累的总爆发。尽管政府采取了取消农业税等举措,但亡羊补牢为时晚矣!(天泰 阿蒙)
(本文来源:腾讯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