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电国际原董事长邓中华一审被判18年

2008-03-28 08:20:38 来源: 检察日报 网友评论 0 点击查看
  •   核心提示:湖南郴电国际原董事长邓中华一审被判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据悉,1999年至2006年9月间,邓中华先后37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369万元,并送给时任郴州市委书记的李大伦8万美元。

检察日报3月28日报道 记者从湖南省郴州市中级法院获悉,郴电国际股份发展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邓中华因犯受贿罪、行贿罪,近日被该院一审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1999年至2006年9月期间,邓中华利用职务便利,先后37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369万余元。邓中华为了进入郴州市委领导班子,送给时任郴州市委书记的李大伦8万美元。 (本文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汤维骏郭芳) 李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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